阵营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包括税收。增值税是额外价格税,销售或营业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减税20%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文件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
减少应税收入50%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盈利企业,应将其收入的50%考虑在内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将减少应税收入包括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的小型低利润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下问题的通知》扩大扩大小规模和减少利润的企业范围以将企业所得税减半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 9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扩大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61号公告)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批准开征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采用应税所得税率来验证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情况,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率
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纳税人,这意味着将收入乘以“补贴率”。如果确定某个本地行业的应税收入率为10%,则相当于2.5%的“附加费率”。因此,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只要为批准收取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就不会有问题。
关于获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入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至25条非常详尽,在此不再赘述。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如果股权投资收入虽然是总收入的组成部分,但它是“免税收入”,则应扣除;如果获得财政资金,首先,按照国家财政总局财政部的专项《关于处理财政资金公司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70)文件认为,如果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视为“免税收入”应予以扣除。如果不满足条件,则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些已获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司正在接受“重组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这时,产生的增值税不再包含在收入中。因此,增值税应不包括在批准的公司所得税的收入计算中。
此外,对于月收入低于20,000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规定》(财会[2013] 24号)规定:微型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确认为应纳税额。到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后“(财税[2013] 52号)规定了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应缴纳的有关增值税应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应在该部分营业外收入中包括增值税。可以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补贴收入”或“财政资金”。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具有“处置收入”和“净收入”确认的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权益和债务等资产转让的收入。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企业被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则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以处置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微型和微型企业的所有最新优惠政策,您可以下载原始文本来查看,这只是摘录
需缴税国家税: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其他税,房地产税
建议您去税务局执行税务问题,以免造成付款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所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及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同时从事商品的批发或零售的,应按年度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少于五十万元(含数字,下同);
(2)本条第一款(1)规定的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应纳税人,其年度应税销售额低于人民币80万元。
本条第一款主要是指货物的生产或应税劳务的提供,这意味着纳税人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度的50%以上。应税销售。
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应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单位和不经常从事应税活动的企业可以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交税。
“财税[2014] 7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增加对微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支持,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为2万元(含税额,下同))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营业税免征营业税。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2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合格的微利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产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将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
“财税[2014] 34号”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通知中提及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