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怎么计算方法

提问时间:2020-05-0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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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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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计算方法 怎么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缴报告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缴( A类)》第4行的“总利润”修改为“实际利润”。填写解释说明的第5条第3项,相应地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金额":在扣除前几年应弥补的亏损和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您的公司的总利润为负数,因此本季度无需预缴公司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应该如何计算?

1.您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3%)还是普通纳税人(17%)?

2.贵公司是否具有安装,理发,餐饮和其他服务的业务范围?销售无需缴纳营业税。

3.您的公司位于何处,因为尚未在全国统一城市建设税的税率。

4.企业所得税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年结算一次。如果您在季度预付款中亏损,则无需支付。从上面的示例中,我认为您不应该付款。 1个我不知道您有哪种税率。另外,您应该有费用。我想单凭工资就超过了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您可以百度知道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很明确。

计算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1.利润= 5020-2210-1348-960-126-(310-230)+ 140-100 = 336万元

2。扣除税前允许的广告费用标准为= 5020 * 15%= 753 <900,因此今年可扣除广告费用753万元,增税额增加900-753 = 1.47亿元

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省略),应针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商务娱乐费:5020 * 0.005 = 251,000元,32 * 60%= 192,000元,因为19.2 <25.1,扣除上限为19.2税收增加32-19.2 = 1280万元。

4。扣除税前允许的公益金和救济款= 336 * 12%= 40.32万元,应增加60-40.32 = 19,800元。同时,全额滞纳税款增加11万元

5。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职工薪酬扣除标准为300 * 14%= 42万元,无实际发生,全额提取和提取46万元。

6.扣除税前允许的工会经费= 300 * 2%= 60,000元,无需进行调整。

7。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额= 300 * 2.5%= 7.5,称号为退学,全额增加10万元

8。2011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36 + 147 + 12.8 + 19.68 + 11 + 46 + 10 = 58248万元

9。2011年应交企业所得税= 582.48 * 25%= 14562万元。

这样对吗?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所得税的税额方法?

解决方案: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 490万元。

最新的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5条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在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上一年亏损的余额后,应纳税。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第7条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第八条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第9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所产生的公益捐赠部分。

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奖金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迟交税款;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以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完全折旧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记录为固定资产的土地的价值;

(VII)其他不能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扣除摊销费用: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自主开发支出中扣除无形资产;

(2)建立自己的信誉;

(3)与业务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无法从摊销费用中扣除的其他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应当视为长期递延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应当扣除:

(1)已全额折旧的固定资产重建费用;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3)固定资产大修费用;

(4)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企业外商投资期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

第十五条使用或出售存货的企业在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时,应当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第16条企业转让资产时,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产的净值。

第十七条企业累计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销境内营业机构的利润。

第18条允许企业将在纳税年度中发生的亏损结转到下一年,并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但最长结转期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全部收入为应税收入

(2)对于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净值后的所得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其他收入,请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资产收入,扣除额的范围,标准和税收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3章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