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销售总额(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 25%
拨款的转移属于非应税收入,因此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或者减免企业所得税。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