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91号)第二条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公告(国税发〔2000〕118号)第2条第(1)款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的收益。股权投资减去股权投资成本余额。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的收入,应当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公司保费的转移应按照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时免征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 061号):“自199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所得继续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转让双方应根据产权进行转让根据贴花。
在中国股票市场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转让和受让人之间的事务,交易费用由B支付给A(包括所谓的溢价部分)。就公司而言,这只是股东的变更,没有股权溢价之类的东西。在实践中,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施
股权转让:
1.首先执行上述程序和实质性要求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样,任何一方都没有很大的风险,但是如果没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草案,规定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即过失责任;
2.转让方与受让人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由转让人履行公司的程序和实质条件,但这种方式无法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受让人是有风险非常大一般来说,受让人必须先支付部分转让费用。如果无法实现股权转让,则受让人必须承担追回款项的风险,包括诉讼和执行。
无需承担全面的收购义务即可轻松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的股权,从而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由于中国境内相同股票的价格不同,国有股和法人股的股价低于流通市场价,从而降低了并购成本;通过协议获得非流通公众股份,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的目的,而且可以获得“价格租金”。
参考:税务局-“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