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在2008年之前应向外国支付的股息无需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但您必须证明2008年之前的股息已分配。应付中方的股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您必须向主管税务局申报。
纳税人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申请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后收入文件,应提交以下附件:1。
投资合同或协议; 2。
连续持有上市股票超过12个月的证明; 3。
投资收入,应收股利的详细帐户或每月汇总表; 4。
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策,例如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其他有关利润分配的证明材料; 5,
证明投资者或被投资方是居民企业的证据。
对于个人股东,应按利息,股利和股利的基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公司股东,免征公司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扩展数据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规章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规章的规定计算。 。
例如,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雇员福利的范围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在回答税收问题时已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应付股息再投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2008年第519号命令)规定,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 158号)第3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 2002年第1号)。 57)如果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未分配,投资或入账一年,则自账户第二年起,按照投资者比例征收和分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股东)出资额应予计算,并停止执行。。
“(财税[2003]第158号)第2条规定了个人投资者长期不偿还其投资企业的贷款(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除外)的待遇。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未归还投资企业的贷款(独资或合伙企业除外)或用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则未偿还的贷款可被视为企业的股利分配给个人投资者。“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征税的通知
“(国税函[1997]第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应通过扣缴义务人的会计科目将应纳税人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分配给个人姓名,收入拥有者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当扣缴义务人以个人名义分配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时,应考虑根据税收规定和时间扣留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