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债务,应当分解为相关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和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债务清算,并确认相关资产的损益。
2.发生债转股时,应将其分解为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并应确认相关的债务清算损益。
3.债务人应根据所支付的债务清算金额与债务税基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应当根据所收债务清算额与债务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原则上,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支付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债务重组的特殊税收处理规定如下:公司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税收入占当年企业应税收入的50%以上,并且可以平均分配五个纳税年度的纳税期年度应税收入。
企业拥有债转股业务,并且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业务不会暂时确认为与债务清算收益或损失相关。股权投资的计税依据,以企业原债务及其他相关所得税为基础确定。此事保持不变。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当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其收益为重组合同或协议实现。
一,债务资产的金融税收处理
(1)财务处理
1.企业收购的债务资产应根据其公允价值扣除。如果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则应从“坏账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等借方中扣除。代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计入“贷款”,“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应交税款”根据相关应纳税款计入主体根据差异,从“营业外支出”中扣除或贷记“营业外收入”主体。
2.在偿债资产托管期间获得的收入记入“现金”,“银行存款”和“来自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并记入“非银行账户”科目。营业收入”。托管期间发生的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帐户,并记入“现金”,“银行存款”,“中央银行存款”和其他科目。
3.企业取得使用债务的债务并将其转换为自用资产时,应按照转换后的自用资产的账面价值,从“固定资产”及其他科目中扣除完成,并记入本科科目。
4.处置债务资产时,根据获得的实际处置收入,从“现金”,“银行存款”,“中央银行存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扣除对于其他科目,如果已经计提了跌价准备,则将该科目记入借方(为下跌价格预留),根据应付的相关税费将科目“应付税款”记入贷方,并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科目,根据不同,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帐户或从“营业外支出”帐户中扣除。
(2)税收待遇
对收购,持有和处置债务资产所涉及的税收处理的分析如下:
1.处理
财产债务是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使用不动产或产权的价值补偿金融企业债务的行为。本届会议涉及的主要税种是:
(1)增值税(由营改制增加)
债转债是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的形式收回债权,还包括未付增值税产生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收回已偿还债务的资产所产生的免税利息收入,在收回已偿还债务的资产时予以确认,并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在债务清算协议或法院裁决中,通常有明确的债务减免和利益分配;如果该项目不清楚,则根据税法原则,必须将债务资产的公允价值用作债务减免额。减免过程中增值税的处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确定了收款资产的金额,但无法明确弄清收款金额的本金和利息。对于大于本金且小于或等于利息的部分,有必要区分应税利息和未税利息,并计算应付增值税。
②)确定减债资产的金额和收债本金和利息的金额时,将收债的利息部分计入利息收入。债务减免的应税利息收入在提款时已经支付了增值税,因此,在收回债务时应收利息被收回,并且不支付增值税;收回债务时,债务的免税利息收入应包括在利息收入中增值税。
③)债务资产的数量不确定。债务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本金和应收利息之和的,应当遵循①的原则。
(2)所得税
①债务缠身资产的折现额高于索偿额
如果评估后金融保险公司收回的非货币性资产的折现价值高于债务金额,则退还给原始债务人的部分将不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未退还原始债务人的部分,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收债资产的折现额低于债务额
金融企业应将依法取得的债务资产按扣除后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并扣除债务资产的收受成本,该成本应少于该资产的本金和利息之差。贷款。收回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可以用作公司所得税中的坏账。扣除之前。
(3)印花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方,因此,双方书面的财产转移文件应根据财产征税并扣除转让单据,并支付10,000点积分。第五次印花税。
(4)契税
金融机构在取得土地,房屋和其他债务资产所有权时,应按交易价格的3%至5%的比例缴纳契税。
2.处理保留链接
大多数债务资产在购置后无法立即变现,将被持有一段时间。同时,为提高债务缠身资产的持有效率,债权人在处置债务缠身资产之前将其出租或使用。债务持有资产的税收处理涉及以下内容:
债务减免资产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商品材料等不动产。这些符合条件的减债资产在出售前可以用于租赁,并根据租赁行业征收增值税。
债券持有资产的收益应按要求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提取债务资产的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包括与债权有关的税费)。资产转让)。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或在企业所得税前结转的销售商品成本。因此,在计算所得税减免时,金融公司不应错过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3)财产税
金融企业通过债务减免获得了负债累累的房地产的所有权,并应按规定缴纳财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以房屋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算物业税的依据,税率为12 %。如果不出租,将根据金融企业账簿中债务人财产的原始价值减去10%至30%的税率计算并支付,税率为1.2%。
(4)印花税
租赁债务资产时,应按照“中华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列的租赁合同支付印花税。
(5)土地使用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因此,金融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6)车辆和船只使用税
金融公司拥有和使用带有债务的车辆和船舶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和船用税暂行条例”缴纳车辆和船用税。
3.处置程序
(1)增值税
处置已偿还债务的资产是一种销售行为,当处置的已处置债务的资产为应税增值税商品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中华民国增值税法。
处置债务资产时,增值税税收处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在计算增值税支付,债务转移,债务转移,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权利资产的支付时,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营业税,无形资产税项目(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收益转移以应税价格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②根据处置收入减去估价余额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当金融企业处置已负债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时,将债务时的总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为营业额。这是一项税收政策,在处置负债累累的资产时需要特别注意。
转让债权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有权,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的金融企业,应在产权转让的基础上缴纳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类金融企业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通过债务减免获得的附着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条例》计算并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民国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复杂,在实际工作中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处置收入。
(5)所得税
金融企业在处置债务减免资产时获得的收入应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在取得债务应收资产过程中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结转。如果根据债务资产的应税成本计算的折旧或摊销额已在税前扣除,则在扣除债务前的债务减免时的应税成本中,在扣除税前余额前的折旧或摊销前应在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按存债务资产在处置时为亏损,则应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税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