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的评估非常简单。请记住,内部使用自产商品(1个总公司2个内部管理3个工程项目)。公司所得税不视为销售,所有其他收入均视为销售,不包括DE
至于A,购买的商品用于销售,销售和赠品,集体福利是最终消费。排除
答案是BC
答案:D
1.增值税被视为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2)寄售货物的销售;
(3)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用作投资,并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和加工过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己生产,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与他人
2.企业所得税视为销售情况国税函〔2008〕828号。
(1)用于市场营销或销售;
(2)用于社交娱乐;
(3)为员工提供奖励或福利;
(4)用于分配股息;
(5)用于外部捐赠;
(6)更改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企业已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二手货,财产和人工捐赠就债务,赞助,募集资金,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目的而言,除非财务和投资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货物销售,财产转让或提供劳务。国务院税务部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处置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28号):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的变更应视为销售,以根据需要确定收入。
(3)用于员工的报酬或福利;
(五)用于外部捐赠;
3.企业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情况下发生时,企业的自制资产应与企业同类资产的对外销售价格同时确定销售收入;销售额。
4.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资产处置,如果2008年1月1日之后仍未进行税收处理,则应执行本通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