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益性赞助不予缴税,增加5000元
不允许在税前缴纳罚款,罚款增加了1000
您好,会计学院的邹老师回答了您的问题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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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计项目: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工资: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借款:年度利润
贷款:所得税费用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