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计算方法:
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抵扣-弥补损失
2.间接计算方法:
应税收入=会计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额
招待费基于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即220,000中的60%,以较低者为准。
罚款可以按照经济合同中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工会资金:总薪金160,000 * 5%为8,000,坏账根据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准备。无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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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收入= 500-100-200 +(50-300 * 12%)= 214
应付所得税金额= 214 * 20%=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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