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应提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弥补未来五年的亏损。
1.企业第一年亏损,第二年获利,第二年可以弥补税前亏损。仅在计算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时需要此补偿。
2.所得税是不同时期不同政府的个人应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百分比。有时也分为缴费费收入,工资收入和意外收入(如彩票奖金)等。所得税,又称所得税和所得税,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3.所得税(香港的“所得税”,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的“所得税”,英文的所得税)是一种基于自然人的税种,公司或法人。世界各地有不同的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和多个统一税率。
4.所得税是指所有应纳税收入的纳税人的总称。在某些国家/地区,公司税称为公司税,通常称为获利企业的公司税或公司所得税或综合所得税。
5.例如,只要企业所得税已经结清并宣布,2013年的100万亏损应准确地包含在所附表格“弥补前一年亏损的公式”中, 2014年应税收入应增加100,000。会计利润为80万元,合计90万元,一年就可以弥补10万元。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在未来的亏损期内可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否则无法确认。
1.即使当前利润为负,也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应结转至下一年,并应在以后年度结转。结转后一年的收入,但结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
2.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的预付资产,也是可以递延至以后年度的资产。因此,应根据税法确认当年的损失金额:
需遵守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负数);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应予以确认。此外,为了准确地计算未来几年公司所得税的递延和扣除额,除了定期对这两个“递延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外,所得税会计还应建立一个分类帐或参考书来重点研究。
2.如果在期末公司的税前利润为负,则无需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税前利润是指您扣除所得税前一年的利润余额。税后利润也称为总利润,是指您今年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余额,也称为净利润。利润为负,不增加税收。
扩展配置文件:
1.会计实体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本科课程中也考虑了由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这些资产可以弥补未来的年度税前利润。
其次,应该根据可以从暂时差异中扣除的项目来详细说明主题。
第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以用来抵扣税款的部分,是应收回的资产,因此它们对应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应将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为“所得税费用”。
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税基。如果产品是从外部出售的,则会影响利润,因此应根据当期所得税费用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
1.税前和税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1条):“如果纳税人蒙受年度损失,则可以用下一笔税收的收入予以补偿。年;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补偿可以逐年续签,但最长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亏损审查管理办法》。纳税人可以弥补的税前亏损额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确认和调整的金额。
据此,纳税人可以用利润来弥补损失,这可以分为两类: (1)税前利润补足损失,简称税前亏损补足,是指企业应交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的计算(简称为税前利润),以弥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在补偿期内确定的上一年的亏损。(2)税后利润补足亏损,简称税后亏损补足,是指计算所得税后企业的净利润(又称税后利润)的计算,以弥补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上一年的审查和认定,不能在税前获得补偿损失额可以是超过延长赔偿期的已计入损失额;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将上一年度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计入税后亏损。
税前补偿与税后补偿的实质区别是:(1)税前补偿实质上包括国家以等于亏损额和适用税率的所得税额对企业进行补贴的状态。 。税后补偿是根据当年的净利润弥补上年的亏损,还是根据上年的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弥补当年的亏损,公司使用保留的收益来弥补损失,但不包括以减少所得税的形式向企业造成的国家损失。进行补贴。(2)国家税务总局[1997] 132号文件规定,本年收入用于弥补上年的亏损,适用税率根据扣除后的收入额确定。弥补损失。这样,税前补偿不仅可以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而减少所得税,而且可以由于补偿后剩余收入的税率降低而减少所得税。
二,税前补偿的税务运作和会计处理
(1)征税操作。税前亏损补偿的税收业务可以大致分为几个程序,例如,对亏损金额的审查,建立税前补偿账户,确定年度利润金额以及批准损失。
1.审查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和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1998] 18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不论盈利,亏损或减税期限如何,应于年终后45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有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通知纳税人在期限内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重新申报。核实确认后,审计师应签署最终申报表,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的公章。当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税前收益”行中的数字是公司损益表(或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的金额;表格中“税后收入”行中的数字如果是负数,则是企业每年申报的损失金额,可以通过审查和核实后几年的收入来弥补。
2.设置税前化妆品分类帐。税前亏损会计分类账是指每年由税务机关和亏损企业弥补并由税务机关登记并在以后年度由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及其结转额-超前亏损,超卖,逾期亏损以及未决亏损余额备查。没有统一指定分类帐的格式。根据我的实践经验,该帐户可以称为“税前损失追回注册”,可以在以下条件下设置:营业发生日期,税务机关批准文件名称编号,摘要,损失确认,批准的赔偿金额,逾期弥补转售金额,要弥补的损失金额等。考虑到公司连续多年的亏损,还存在“先亏损后补”,“后亏损先补”和新的延续等问题。根据损失年份设置一个详细的帐户应该是适当的。
3.确定年度利润额。企业要弥补税前亏损,无论要补偿的亏损额(指税前补偿)是大于还是小于税前利润,应将税前利润调整为“税后利润”。税收调整”。纳税人还可以编制纳税申报表,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认,从而确定确定年度利润总额的方法。此时,收益表中“税前调整收益”和“税后调整收益”的金额不是负数而是正数,同时,您还应该填写“减号: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和“减:免税收入”“直到”应纳税所得额”才算完。
4.审查和批准赤字。如果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补偿期内用已实现的收入弥补了上一年的损失,则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前亏损弥补表”,其中应列出营业收入今年的,上一年需要弥补的亏损额(当弥补两个以上年度亏损时,每年应当弥补的亏损额应单独列出),当年亏损后的税前亏损;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法,亏损总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规定,审查申报的补偿金额。核实无误,审批程序完成后,企业可以弥补损失。“税前损失补偿表”由各地自行定义。如果省级地方税务局没有制定统一的格式,则作者认为新修订的纳税申报表可以由附表IX代替。
(2)会计处理。当前的会计制度规定,上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应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帐户中全额核算,因此,使用税前收入弥补往年的亏损无需特别核算。待遇,但由于纳税申报单通常在次年的2月中旬,当企业财务报表于1月份报告时,不可避免的是,在应用纳税申报表和税前税前亏损时调整企业纳税年度的收入,会使企业补充所得税的计算发生与会计处理有关的事项。
1.一般治疗。年末,公司会计人员应在缴纳税前利润后,首先准备纳税申报表草稿,并根据纳税申报表后的“调整后收入”进行计算:(1)如果本年度“收入小于或等于上一年帐户损失中税前可以弥补的金额无需计算所得税,可以直接将当年的全部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即借记“本年度的利润”帐户并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学科。(2)如果当年的收入大于上年亏损中税前可以弥补的金额,则根据两者与适用税率之间的差额计算所得税扣除“所得税”,贷记“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学科;然后按照有关规定或董事会决议进行税后利润分配,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一般盈利性企业相同。
2.税收调整。企业应在当年税前利润期满后编制纳税申报表草案,并自行进行税收调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后,企业还必须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查和调整意见调整纳税申报表。或调整会计核算:(1)调整上一年度的收入或费用。只要增加的收入补充了税款计算或减少了以后几年可以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就无需考虑一般的税收调整事项;但回报中已审查了一些调整项目,例如基本建设成本排除因会计差错或会计估计错误而应纠正的经营成本和其他事项,应通过会计处理进行调整。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此调整并不是税收调整,而是属于会计调整的类别。通常的方法是,涉及上一年度利润的,应通过“上一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处理。(2)调整所得税。不论是否需要进行税收调整的会计处理,只要由审计确定的公司当年收入弥补了前一年的税前亏损,并且仍然有剩余收益,并且公司的自测收入与税务机构的审计和判断不一致,必须进行调整所得税,一般都通过下一年的会计处理来运作。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前一年的所得税,记入“上一年度损益调整表”,记入“应交所得税”。如果减少,则进行相反的输入。在月末,将“上一年的损益调整”帐户的余额转移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并相应地调整会计报表的期初金额。其他企业按照财政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因上一年度损益的调整而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的,可以视为当期损益”。本年度的损失”。将“应付税款-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如果减少,则进行相反的输入。
3.税后补偿的税收业务和会计处理
(1)征税操作。与税前亏损补税操作相比,税后亏损补给相对简单,无需建立分类账并申请批准,但应掌握以下环节:
1.亏损企业准备纳税申报表时,还应在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各个项目中调整与税法相抵触的事项。收入的增加通常属于以后年度需要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额,因为此时收入的增加意味着可以在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即是表中的“税收调整后的收入”)负数)小于企业的实际损失。
2.超过补偿期限的,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可收回亏损,应当从亏损会计账户转售,企业应弥补税后收入。
3.如果企业在上一年末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以弥补亏损,则其可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税前亏损的批准权益将不会被取消,因此,应像往常一样进行退税的税收调整。负数“税后调整后收入”仍应记在帐户上,只要损失在补偿的有效期内,则该损失可以用作税前可以弥补的损失额。抵消税后的金额。例如,公司第一年的损失(已批准)为50,000元,由盈余准备金组成;第二年亏损28万元,其中批准的税前亏损23万元;税收调整后第三年的利润如果收入为30万元,则仍可允许企业在第三年弥补税前亏损28万元,而只征税2万元。
(2)会计处理。
1.获利的年度弥补了前几年的亏损。税后补偿与税前补偿的区别在于,企业在缴纳税款,准备纳税申报表和自行进行税收调整之前的年终利润。以“”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本表中“弥补前一年的亏损”项不能填写应纳税后的上一年亏损(扣除额:免税收入) ”),其他会计处理步骤,方法,要点记录与税前补偿相同。
2.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弥补了当年的亏损。如果企业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的余额为贷方,则为上年余额的未分配利润,必须为税后利润。只要将“今年的利润”帐户的余额转移到“未分配的利润”帐户,使用前几年的未分配利润来弥补当年亏损的会计过程相对简单,也就是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已借记并贷记“年度利润”的主题。
3.补足盈余储备。为了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通常需要准备三个会计分录:(1)将盈余公积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分配-盈余”。保留“帐户(有限公司)是“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拨”帐户)。(2)将“当年利润”帐户的余额(亏损)转移到“利润分配”帐户,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并贷记“今年利润”帐户。(3)补货金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清除“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明细账户,借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