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民营企业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实体,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第一个问题:
个人所有人和合伙企业不是公司法人,其投资者必须承担无限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征税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体经营者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家庭。
有关如何纳税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第二个问题:
1.设立独资经营的条件:
1。投资者是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一个合法的公司名称。
3。投资者宣布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者。
2.建立合伙关系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作伙伴。
(2)有一份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作伙伴认购或实际支付的出资。
(4)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及生产经营的地点。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区别:
1.独资企业是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简单,管理方式灵活。它是一家非法人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能也有有限责任并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它是一家非法人企业。
3.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各种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的。投资者应在其认缴出资额的限度内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他们是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