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利投资收益,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规定:“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活动,但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除非部门另有规定。 ”
此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营利组织免税收入:
(1)从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所得的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滋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因此,医院被认为有资格获得非营利组织的上述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
1.营业税的征收和免税范围
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服务产生的所有收入给予免税待遇。但其他非医疗服务性收入(如美容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2.征收公司所得税
经济性质属于普通股份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则上,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1.批准的收藏。
2.收集帐户检查。
3.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性质属于一般股份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法。
2.根据实际申报收集。
4.为独资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经济性质属于个体所有人和合伙企业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和非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原则上,也应采用两种收集方法。
5.财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税
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将在注册三年后收取。对自用车辆和船舶征收车辆和船舶税。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税基础是相同的,具体取决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如果免征营业税,则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与未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分开核算。税收,医疗服务收入未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不能享受本政策。
2.非营利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服务收入。如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外商投资收入等,应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获得属于管理费用的培训收入,并且该收入已包含在特殊财务帐户的管理中,则该收入为非应税收入,并且不会暂时征收公司所得税。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财产,土地,车辆和船舶免征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对自用车辆和船舶征收车辆和船舶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