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为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公司所得税。
根据“关于对个体企业和合伙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第9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9号)规定“税后”的原则。
合伙企业应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