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养殖业企业所得税-鱼塘养殖收企业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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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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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养殖场免征增值税、所得税吗?

扬子鳄农场免征增值税。公司所得税减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范围如下:

(1)第1款(1)项中的“农业”一词是指人工林,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主要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养鱼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八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少。所得税是指: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根据上述规定,将通过征收公司所得税将养鱼减半。

鱼类养殖企业属于农产品免税企业吗?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全免还是增值税全免,企业所得税减半?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下列各项免征增值税:(一)农产品自产农产品销售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如下:农业是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因此,免除了养鱼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后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是备案减免税,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备案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经国家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实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减免税。

鱼饲料企业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养鱼公司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

1.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的第一款: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1)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出售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如下:农业是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因此,免除了养鱼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后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是备案减免税,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备案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经国家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实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