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是“税基”,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税收筹划,即相应税收的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较小,支付的税额较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础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扣除的各种可抵扣项目-弥补上一年的损失。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要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从收入和税前支出两个方面进行规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免除或处置企业政策性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出于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原因,企业需要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迁)或处置相关资产以及根据规定标准从政府获得的拆迁补偿或处置相关资产的收益,以及通过市场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的形式) ,列表等)转移收入应通过以下方式视为公司所得税:
(1)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始的生产或业务,购买或建造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目的或新的固定资产和新的固定资产的收益或收入。企业的搬迁或处置收入。土地使用权(以下称为固定资产置换)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或员工的安置,允许将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员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企业没有更换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则应将搬迁收入与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相加,扣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资产的折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使用政策调整或处置或购买或改良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根据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4)自计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企业获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上述规定。
由于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一些企业必须通过最终清算来实现资源的最佳分配。那么公司如何利用清算进行税收筹划呢?《 Ai Employee》的编辑向大家介绍了通过清算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由于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某些企业必须通过终止清算来实现资源的最佳分配。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清算收入是指企业清算后的全部资产或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超过实收资本后的余额。在资本公积金中,除了对企业合法资产的重估和增值以及捐赠财产的价值外,其他项目也可以从清算收益中扣除。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在发生时计入资本盈余,并在清算期间将其计入清算收入时征税。这等同于增值部分的递延税项。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创建资产评估条件,并将增值财产的价值用作折旧基础。这样,可以比以前进行更多的折旧,并且可以扣除更多的所得税,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减少清算收入的税收筹划。根据税法规定,清算期间应单独视为一个纳税年度,该期间发生的支出属于清算期间。如果企业在准备清算时仍然有大量利润,可以考虑采用适当的延期清算日期,并用该期间发生的费用冲减利润,从而减少清算收入,达到少付清公司的目的。所得税。
清算收入中资本准备金项目的税收筹划。按照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的,其清算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资本公积,除公司法人资产的重估和增值以及捐赠资产的价值外,其他项目可以从清算收益中扣除。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在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且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在清算期间,清算所得应计入公司所得税。相当于增值部分,捐赠财产可以递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创建资产评估条件,并评估增值财产的价值,作为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所得税的目的。
此外,企业可以通过更改解散日期来影响清算期间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通过审计(比例税率,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征收。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与其他企业相同,主要是根据税法调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结算和结算: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将在年底后的四个月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收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包括销售(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明细,费用和支出时间表,投资收入(亏损)时间表,税收调整增加项目时间表,税收减少调整项目时间表,税前亏损回收时间表,免税收入和税收减少时间表,捐赠支出时间表,技术开发费加扣除时间表,海外所得税扣除计算时间表,广告费用支出时间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三项基金时间表,资产折旧,摊销时间表,坏账损失时间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应当报主管税务机关。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外,纳税人还应附上以下有关材料:
(1)财务和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2)与税收有关的合同,协议和证明;
(3)城外商业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和税收凭证;
(4)国内外公证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应由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有关纳税人的有关材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预扣税款和纳税报告表后,应审查其名称,电话号码,地址,在基本信息(例如银行帐号)之后,如果应更改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将要求纳税人提供更改依据;如果变更内容在其他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内,督促纳税人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的副本移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查申报内容,主要是审查税项,税率和税收计算依据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所附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逻辑关系以及是否进行税收调整等待。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遗漏,将及时通知纳税人在期限内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重新申报。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后,应确定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或于次年抵销。的企业所得税。
3.主动更正声明中的错误
纳税人在年底后四个月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中有错误,请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纳税人处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税务机关在汇款期内检查前发现申报不真实的,可以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改正;税务机关应相应调整其年度应纳税额以及应纳税额和可退还额。
4.税收结算
纳税人应在年终后的4个月内根据应缴纳的年度所得税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退税额和应退税额来纳税。如果纳税人的预付税额少于年度应缴税额,应将应缴税额在四月底前支付给国库;如果预付税款超过年度应纳税额,则退还税款或退款手续。
5.申请递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面临以下特殊困难:
(1)水,火,风,雷声,海潮,地震和其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应税现金,支票和其他财产遭遇盗窃和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损失巨大,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纳税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灾害报告或事故证明;
(2)由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的直接影响或短期欠款的支付,当前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税。纳税人应提供政策调整依据或提供拖欠付款证明和拖欠付款证明不能按时支付的证明。
如果无法及时缴纳税款,则纳税人应在到期日之前缴纳税款(通常,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规定应在该期限届满前15天内提交该税款)。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递延纳税报告申请,当期货币余额以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应付员工薪水和社会保险费的报表等。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或者计划分开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递延纳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税款申请之日起20天内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如果未批准,则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增加纳税人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