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有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在境外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13:02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30 13:02
最佳答案

海外子公司交了企业所得税, 那还要按照国内的方式再交吗?那合并后如果 ,企业所得税,怎么交啊?

海外子公司是一家独立公司,申报收入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海​​外子公司返还的税后投资收益低于国内税率,则有必要在税率差额之前恢复为税收;如果合并后,该公司在法律上是一家公司,其收入应包括在总公司的总纳税额中。国外支付的税款应在我国法律计算的限度内扣除。这是相似的!

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 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完全在海外开展的业务不需要预扣和支付公司所得税。

(1)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根据交易发生的地点确定;

(2)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根据发生劳务的地点确定;

(3)财产转让收入,不动产转让收入是根据不动产的所在地确定的,动产转让收入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所在地确定的产权转让的地点,股权投资资产的转让收入,根据被投资企业的所在地确定;

(4)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应根据分配收益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或负担或付款的地点确定,或根据负担或付款的个人的住所来确定。收入;

(6)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在国外开展,因此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

中国的跨国企业在国内要交企业所得税,在国外经营得到利润后也要向外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境外企业在境内获得的所得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1.计入境外所得税的规定

企业在国外支付的以下所得税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信用额度是按照本法规定计算所得的应纳税额;如果超过信用额度在某种程度上,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5年本年度的应纳税额: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并获得在中国境外但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联系的应税收入。

『答案分析』这个问题的评估点是企业对海外收入征税时的税收抵免。

在上述公式中,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计算的应税所得总额的税率应为“企业”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所得税法的25%。

如果某家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国内外应税收入总额小于零,则国内外的应税收入总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零。海外所得税的信用额度也为零。

A.人民币100,000元

B.120,000元

C.300,000

790万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这个问题评估在最终结算方法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应缴纳的税款总额为应纳企业所得税=(200 + 100)×25%= 75(万元),国外已付税款扣除额=(200 + 100)×25%×100÷(200 + 100)= 25(万元),海外实际缴纳的税金为20万元,可以全额抵扣。如果在中国已预付了25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总税额= 75-20-25 = 30(万元)。

2.外国税收负担抵免规定

III。关于企业所得税抵免的特殊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以下统称为企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冲销海外支付的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