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税收政策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通知(周政发[2011] 112号)
所有主管部门,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委员会,机关,厅局:为了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的安排,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本着第五届西藏工作会议的精神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我们正在调整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有关的税收政策。公告如下:1.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1)增值税起征点。
货物的销售,每月销售额为人民币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每月销售额为2万元;第二次税额为每天500元。
(二)营业税起征点为准时征收(含个人住房租赁),月营业额为2万元;每次纳税,每天(日)为500元。
第二,年销售额在12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确定和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不适用的纳税人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由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第三,停止缴纳冬虫夏草,松茸采购营业税4.娱乐业税率从10%调整为5%
五。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关于实施<<
在中国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按居民企业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9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化确定外国企业控制国中的中国居民实际税负的决定的通知》(国税函[2009] (第37条),该通知实际上是关于识别和管理受控外国公司的具体措施的特殊规定。因此,中国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可以提供信息以证明其控制的外国公司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新西兰和挪威成立。不分配或减少利润分配的外国公司被视为股息,并计入中国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本文件为公司设置了子公司义务,即中国居民公司或个人居民需要提供信息以证明其控制的外国公司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 ,南非,新西兰和挪威。
受控外国企业制度仅适用于在避税天堂建立的外国公司。在上述非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的企业不受外国受控企业制度的约束。在实践中,通常,通常将税收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传统避税天堂,如巴哈马,百慕大,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视为有效税率低于12.5%的国家或地区。如果中国公司在上述国家或地区设立公司,则将有较大的“受控外国企业”风险。
对于某些不对股息等收入征税的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我们的税务机关也可能会确定,中国公司从该公司获得的股息收入的实际税负小于12.5%,适用。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但是,中国税务机关尚未就上述问题作出某些规定。
为了不影响投资实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防止受控外国公司通过避税来阻止企业的国外发展,《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84条”,中国规定,只要居民企业的股东能够提供信息证明其控制下的外国企业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免除外国企业分配或减少的股利的分红,这些都包括在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收入中。规定的条件是:(一)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国家(地区)设立的; (二)主要从活跃的商业活动中获得的; (3)年利润总额不足500万元。
哪里是避税天堂,因为州或地方经济资源较小,只能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公司注册,从而增加其财政收入...第二家公司也可以享受以下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