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23号公告:预计今年符合新的小企业和获利条件的新成立企业,如果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可以享受减税政策。
根据企业规模,如果确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则可以享受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这是事后备案的系统,不需要税务部门的事先审查。
只要符合救济条件,您就可以享受折扣。。。
如果您在第二季度不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要求,则必须调整第一季度的一部分并进行申报和付款
企业所得税是预先分期和每年结算的
年终时,请查看全年的最终结算。如果您在年底没有遇到小型和微型企业,那么全年也会进行调整。
新成立的企业不能享受对微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因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在年底接受税务机关的确认。换句话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当年应纳税额少于30万元且同时具备数量和资产条件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