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在减税前必须为“一个人,一个代码”,即在填写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对应于保险合同和税号优先识别码。
企业为雇员支付的除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不得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和需要每年结算付款时应增加纳税额。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公司为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雇员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允许扣除。
2.除了了解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类型的工作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由国家财政和税务机关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外,理事会,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业务保险费不可扣除。
公司的员工商业保险是否需要在年底支付税款调整以支付公司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理事会或省人民政府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
允许企业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企业为特殊工作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由企业负担投资者或雇员商业保险费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