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函[2009] 68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企业清算期间,应将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用以计算清算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依法应缴的所得税;从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起到清算完成之日的期间。
年度报告的在线报告需要按以下顺序进行:财务报表的在线报告->企业所得税在线年度报告->相关公司交易的在线报告->纳税。
纳税人完成公司所得税清算和付款的在线申报后,请使用投资组合提交纸质申报表,并在投资组合上注明纳税人的姓名,税务登记号,纳税人代码,它所属的社区等待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并注明纳税申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说明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表标题项
1.“清算期”:填写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起至清算结束之日的期间。
2.“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包含的纳税人全名。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行描述
2.第2行“负债清算的损益”:填写纳税人的总负债,并扣除负债的清算额以确认债务清算的收入或损失。世界银行在附表2“损益清算详细负债表”中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3.第3行“清算费用”:填写清算过程中与清算业务相关的纳税人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管理,销售和分配清算人所需的评估费清算财产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咨询费等,诉讼费,仲裁费和公告费,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和附加费”:填写除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公司所得税和允许的增值税扣除额以外的所有税费和附加费。
5.第5行“其他收入或支出”:填写纳税人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负数)列出。
6.第6行“清算收入”:填写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其税基,清算成本,相关税金以及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8.第8行“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非应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10.第10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纳税法规,填写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弥补但尚未弥补前一个纳税年度的损失额。
11.第11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6-7-8-9-10行。按上述顺序计算的银行的结果为负,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12.第12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3.第13行“应付所得税金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11×12行。
14.第14行“企业所得税金额的减免(免税)”:填写允许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5.第15行“海外所得税补偿额”:填写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弥补清算期间产生的海外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应在国内外支付的实际所得税”:金额等于此表的13-14 + 15行。
17.第17行“上一纳税年度应交(退还)所得税额”:填写由于上一纳税年度的损益调整,结算和多付,欠款等应缴纳的纳税人(退款)公司所得税额。其中,可退还的企业所得税额用“-”(负数)填写。
18.第18行“实际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金额”:金额=该表的第16行+ 17。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一“资产损益的处置(4)”行32中的总数。
2.第2行=附表II“清算损益(4)”行23中的总数。
3.此表中的第6行=第1行+ 2-3-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