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代扣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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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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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是什么意思

已实施源代码预扣,付款人是预扣代理。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或应付款时,代扣代缴税款应从应付款或应付款中代扣代缴。具体请参见《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来源代扣代缴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 3号

附件:1.预扣公司所得税合同的登记表(已省略)

2.非居民企业税收事宜的联系信(略)

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预扣帐户(略)

税务总局

2009年1月9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除

1.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

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在2008年及以后年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旧法:外国投资者从外国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实行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非居民企业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本法及其所得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来自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应为基于全部收入的应税收入;

(2)对于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净值后的所得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其他收入,应税收入应按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3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应缴纳如果从源头代扣企业所得税,则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8号)。 3)第8条:“企业所得税的预扣金额的计算。预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以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部额为基础,除税法规定的税费外,不得征税被扣除。

(2)对于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净值后的所得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其他收入,应税收入应按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实际征收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较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