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可能没有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是根据企业利润总额计算的。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只能在年度结算和结算期间执行。
企业提前付款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对于六大行业的企业,由于无法获取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的数据,因此在进行预付款申报时,可以由企业合理估计并优先享受。如果到年底仍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将在最终结算时进行税收调整。
为了使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享受此优惠政策的企业的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付款统计表》。资产”在进行预付款申报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和《实施条例》第98条,企业出于生产和经营而拥有和使用的主要或主要固定资产,如果出于下列原因需要加速折旧的话,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换速度更快; (2)常年处于强烈振动,高腐蚀状态。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并不限制哪些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也就是说,所有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都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规定。其次,《通知》规定,“主要或重要的固定资产”在加速折旧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换句话说,它不是“主要或重要的固定资产”。即使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折旧也无法加速。必须特别注意。
1.什么时候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付款统计表”?
答案:该表格适用于那些遵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财税[2014] 75)和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政策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
2.什么时候不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付款统计表”?
答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折旧的优惠政策(国税发〔2009〕81号)。 )不得填写此表格。
(2)每年申报时,请统一填写公司所得税年纳税申报表,不要单独填写此表格;
(3)如果会计方法采用常规折旧方法,并且税法规定了“缩短寿命”方法,则根据税法完成折旧后,固定资产将不再填写此表格;
(4)会计方法采用常规折旧方法,税法规定了从折旧额规定的折旧金额的月(季度)起的“年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税法规定了会计处理过程中折旧的金额从这一点开始,固定资产将不再填写此表格;
(5)如果会计处理和税法要求加速折旧方法,例如税法规定了“缩短寿命”方法,则折旧完成后,该固定资产将不再填写此表格。如果税法规定了“年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则加速折旧额小于月和季度的会计处理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则该固定资产将不再填这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