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费通常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具有公共利益性质或广告性质的赞助费在税前扣除,占总利润的12%和收入的15%。
企业的外部赞助费无需缴税,但不能计入企业的法律费用。一般做法是将非营业费用包括在内。缴纳年度所得税后,将保荐费加至利润总额中以申报公司所得税。
以供参考。
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采用原始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权利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