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纳税调增填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没取得合规发票

提问时间:2020-04-30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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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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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未取得购进发票,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仅按季度预付款,与税收无关,只要企业在年度结算前获得发票即可扣除税前付款,按季度预付款,则临时会计没有问题。

2018年的费用,在2019年5月31号汇算清缴截止日之前,没有取得合规发票,所得税之前没有扣除,怎么办?

结算期末未取得减免税证明的处理

在结算期结束时,如果企业尚未获得发票和其他抵扣,则应进行税收调整。取得发票后,将扣除该费用的年度费用,但不得超过五年。但是,如果税务机关检查并发现企业尚未获得或获得税前已扣除的违规证明,则企业应提供相关信息,以从纳税之日起60天内核实其支出的真实性。在扣除税款之前得到通知,否则应进行税收调整,以后获得的凭单不能进一步扣减。

企业所得税调增问题

您也可以进行此计算。但是,通常说应税所得额是在税前上调或下调的。换句话说,使用您的总利润来添加或减去这些项目,然后将它们乘以25%的税率。对于招待费,您使用总利润+ 15,000。这相当于您的利润增加了15,000,并增加了3750的税金。

在中国,所得税是预缴的,每年缴纳。这取决于您实际应缴纳的税款,扣除预付税款后,可以退还差额。

帐户处理不算什么,但所得税费用是根据实际金额处理的。因为此招待费不允许您将来减少所得税,所以不存在帐面和税基差异的问题,也没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

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没有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规定,无法获得当年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由于各种原因的时间3.有效的支出证明。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临时计算账面金额;但结算时,应当补充成本费用的有效证据。

据此,企业在本年度发生但未获得发票的实际费用,在会计中确认的成本和费用以及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和结清之前尚未获得的发票应视为增加税收。取得发票后,应在实际发生成本和费用的当年减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