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残值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低于5%的固定资产净残值率。首先,这部分不应当从所得税中扣除,其次,当固定资产清算时,这部分的回收将通过出售收入来补偿。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11条第1款:“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允许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允许采用直线法计算的固定资产。
企业应从固定资产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计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停止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停止折旧。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定,就无法更改。”
因此,一旦确定了估计净残值,就无法更改。
公司固定资产的损失应以库存申报的形式报告给税务机关,以扣除。
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9条规定,公司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其使用寿命的损失,并且通常报废和清算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报告给税务机关进行扣除。
第30条规定,报废和损坏的固定资产的损失,扣除残值后的账面净值余额和负责人的补偿,应基于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1.固定资产税基的相关数据。
2.企业内相关的责任识别和验证材料。
3.企业内有关部门发布的评估材料。
4.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应说明赔偿情况。
5.如果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等重大损失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人员损失而损坏或报废,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具有法律资格的中介机构发布特别报告。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23号)规定:企业应缴纳的其他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收入。或其他营业收入。如物质销售收入;废品,废品销售收入;工业经营收入等。
固定资产残值的销售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应以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项目的销售为基础,以适用的税率(17%,13%)根据3标定纳税人% 税率。
扩展配置文件:
报废固定资产有两种情况:
首先,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限无法继续使用;
其次,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用先进的设备代替它。
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是由于从企业撤出固定资产而导致的固定资产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算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清算费用,同时时间,可以获得一定的可变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已提供的折旧金额。根据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固定资产清算”科目;根据已经提到的折旧金额,从“累计折旧”帐户中扣除;根据固定资产原值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剩余物料和可变收入的价值。根据回收的残值和可变收益,将“银行存款”和“原材料”的帐户记入借方,将“固定资产清算”的帐户记入贷方。
(3)支付清洁费。根据产生的清洁费用,从“固定资产清洁”账户中扣除,并向“银行存款”账户中贷入。
(4)结转清算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算后的净收入记入“固定资产清算”帐户,记入“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入”帐户;固定资产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帐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