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贸易公司只是一家进口代理,只收取少量的进口代理费。风险当然是交给进口方的。
如果贸易公司和您与进口业务有合作关系,则进口后销售的利润将被分享或分配,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一般来说,在进口业务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1。延迟进口货物的时间;
2。进口货物短缺;
3。进口商品质量不良。
由于进口是基于进口合同的,因此进口合同的条款通常是由委托进口商起草的,上述三种可能的风险由委托人(代理商)和国外出口商。一旦出现,即表示违反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直接针对出口商的索赔。特别是第2条和第3条,实际上是在货物到达香港后,在交货前经过商检确认,从而避免了重大损失。在第一种情况下,您只需支付20%的定金。如果您不接受另一方的运输期限,则可以撤消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追回违约金。
当然,与进口相关的可能存在某些特殊风险,例如在进口过程中(货物在运途中),并且进口方所在的国家/地区暂时更改了政策(例如,提高进口关税和限制进口)等)。进口商必须承担这些责任。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误解1:仅对那些违法的企业进行检查。
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本质是贸易中介,它可以帮助出口方或进口方解决通关过程中的问题,例如报关,检查,申请批准和支付外汇。当然,目前的贸易公司做的范围很广,除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国内贸易等外,如果是代理商,则要收取手续费,如果代理商产品也有一定的产品利润率。
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业务职责:
1,了解外部市场信息并扩展业务;
2,组织行业分析报告,并制定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
3,制定各种协议,合同和服务计划,改善客户信息并跟踪合同;
4,负责审查商业文件,例如报关单和会计,及时收回所有收款;
5,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6,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