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第二季度的总利润是多少,所得税=总利润* 25%。或参考上一年的第二季度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19条第2款规定:租金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 98号),关于确认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文件第3条:在新税法实施之前,已将利息收入纳入当前收入以其他方式新税法实施后的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确认的收入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其收入金额应为确认收入金额后的差额通过前一年的其他方法,确认为当期收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应税销售发生增值税征税义务的时间为收到销售收入或取得销售收入凭证的日期。在开具发票之日开具第一张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规定纳税人如果提前提供租赁服务,则应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应纳税额。此外,财税[2016] 36号文第2条:《营业税试点改为增值税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6年4月30日前出租其所购房地产,可以选择应用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按照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会计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和《实施条例》第19条,租金收入应在承租人支付合同规定的租金之日确认。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超过一年并一次付清租金,出租人可将上述确认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平均分配到相关的年收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