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息用于商业股息和慈善捐款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
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适用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应税收入的计算
利息,股息,股息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应税收入是指次级收入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收入=每
利息,股息,股息以及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有时,每次都会获得一次收入。
(2)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应税收入计算所得的税额金额和适用的(规定的)税率。计算公式为:
应付税款=应纳税所得额* 2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决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将个别上市公司的股息支付给个人投资者。股利所得应按个人应税所得的50%计算,个人所得税应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