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步是打开计算机并启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系统软件。输入下图所示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第二步是登录并输入,在纳税人管理界面中,您可以单击右侧的[Add]按钮,如下所示。
3.第三步是单击[添加]按钮,将弹出一个新的[纳税人名称]窗口。输入相应的内容,然后单击[确定]。
4.第四步是单击[确定]按钮,您可以在[纳税人管理]界面上看到一条新消息,单击右侧的[退出]按钮。
5.第五步是返回系统主页,单击左上角的[文件声明]按钮,然后在弹出的新窗口中单击[下一步],然后选择正常格式。如下。
6.第六步是选择一种普通格式,然后会弹出一个确认窗口。单击[是]按钮,可以看到已经成功生成了申报报告文件,最后可以按照格式进行打印和导出。
在线报表操作指南
第1部分登录
2.进入网站后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单击“登录”按钮,然后输入随机验证码以完成登录。(如果纳税人使用CA证书登录,请直接单击“证书登录”按钮,并按照屏幕上的说明完成登录。在打开CA证书之前,必须先打开在线声明。
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后的报告操作基本相同。
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度)预付款报告和纳税
3.纳税人选择“申报和征收”以每月(每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
4.选择“ 2008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B类)”,然后单击“输入申报”按钮。检查报告期是否正确后,单击“输入声明”按钮开始手动输入声明表格。
5.在检查了申报表中的信息后,单击“提交”按钮,然后确认申报正确无误,单击“确定”按钮,申报成功,如果有应纳税款,则可以点击“转到税收”按钮,执行纳税。
《税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纳税额,应当在发现后立即返还给税务机关;在清算和缴税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纳税人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税款应加到同期的银行存款利息中,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对后将其退还。从库房退还的库房,应按照有关库房管理规定归还。百
退税的具体程序为:
(1)企业应一式三份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退税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3)负责税收的税务机关应将其提交县级以上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4)将批准文件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5)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已批准的“退税申请表”填写“退税表”,并将其提交给国家财政部以供审查和退款。
企业应注意退还所得税:
(1)退还预付所得税不会在同期为银行存款增加利息;
(2)当企业同时拥有应退税款和应交税款时,税务机关通常会在扣除企业所欠税款后退还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