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成本费用帐单,抵销收入,利润总额损失,免征企业所得税。
1.调整应退还企业所得税:
2.将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
3.无需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的增加或减少而进行会计分录。通常,仅需更改税基,因此仅需调整企业所得税退税,作为2013年所得税抵免额的问题。(因为税务局通常不会退还公司证券交易所收取的税款,所以只能将其视为下一年的抵免额)
对于企业而言,使用使当前成本最大化的定价方法以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是可行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采用合规的定价方法,例如:《企业所得税法》第15条规定了库存定价方法,企业各种库存的使用或销售,以及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您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人评估法中的一种。一旦选择了定价方式,便无法随意更改。如果违反了相应的规定,即使会计利润是亏损的,企业所得税也会因增税而进行调整,这可能会导致应税收入。使当期成本最大化的定价方法,有利于企业减少当期利润总额,为结算的调整留有弹性,避免了账面损失,但避免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形成。企业可以使用随后几年的利润来弥补结算所产生的税收确认的损失,期限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