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职工补偿金企业所得税问题-支付债券利息 企业所得税 发票

提问时间:2020-04-2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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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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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和其他费用。补偿金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因此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以依靠法院的判决文件和收款人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证据。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来回答:

房东的问题类似于是否可以在缴纳所得税之前支付企业的没收支出。理解的方式是相似的。

首先要区分法院判给的赔偿是属于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企业赔偿费用,还是属于经营引起的赔偿费用,例如违约赔偿。也就是说,它区分行政补偿(罚款)和运营补偿(罚款)。

根据房东的声明,所支付的赔偿金与生产和经营有关,并最终支付给另一家企业(法人)或个人(自然人)。只要法院判决和合同协议引起赔偿,对方的收款证明就应该能够在缴纳所得税之前支付。

关于支付补偿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职工补偿金如何入账,税前年能抵扣吗?谢谢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属于解雇补偿金的一种,有关会计处理请参见《企业会计准则指南》。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发出

时: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另外,根据《关于企业扣除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

企业为达到一定工作寿命,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雇员的内部退休所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购买工作年龄的费用) )由企业支付给已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等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措施”第2条规定的“与获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支出”(国税发[2000] 84号),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各项补偿性支出金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所得税收入的影响较大,则可以在以后年度平均摊销。具体摊销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