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的其它企业所得税-长期待摊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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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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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营业,费用放在长期待摊费用,利润表为0,报企业所得税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付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启动费,租赁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超过一年固定资产大修费用,股票发行成本等

会计系统规定,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长期待摊费用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不再分期摊销。摊销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月即一次转入“管理费用”项目,税法规定,起步费用应在不少于3个月的期限内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分期平均。从下个月开始生产的年份扣除。对于会计知识和税法规定的差异,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摊销计算,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在此示例中,由于公司尚未运营,因此无需摊销长期递延费用,也不需要为纳税额进行调整。因此,当损益表为0时,公司所得税的年报也为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中的长期待摊费用有哪些?如何摊销

企业所得税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摊销一年或几年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视为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按照规定摊销,则应当扣除:

1。根据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已全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重建费用

分期摊销。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所谓固定资产重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延长使用寿命的支出。延长重建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适当延长折旧使用寿命。

3。固定资产的大修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固定资产大修费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支出:

(1)购置固定资产时,维修支出达到税基的50%以上;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在维修后延长了2年以上。

4。其他应视为长期待摊费用,自发生当月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少于3年。

哪些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企业产生的下列费用摊销符合规定的长期递延费用如果出售,则允许扣除:

(1)已全额折旧的固定资产重建费用;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3)固定资产大修费用;

(4)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项所述的固定资产重建支出,是指为改变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和延长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支出。

第69条第1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3款所指的固定资产的重大维修是指还满足以下条件的支出:

(1)购置固定资产时,维修支出达到税基的50%以上;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将在维修后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款所指的固定资产重建支出是指房屋或房屋结构的变化。建筑物发生支出以延长使用寿命。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款,支出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摊销; (2)中指定的支出根据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进行摊销销。

重组的固定资产可以延长使用寿命,除了《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69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3款所称“固定资产大修”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支出:(1)维修支出达到购置固定资产税基超过50%;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3)款的支出,根据固定资产仍可以使用的摊销期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70条第13条第(4)款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支出应从发生支出的次月起的下一个月开始分期摊销,并进行摊销期间不得短在3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