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
第38条
对于非居民企业应从中国境内的工程运营和劳务收入中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项目价格或劳务的付款人为预扣代理。
海外收入不需要预扣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1.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根据发生劳务的地点确定。
2.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海外公司的服务在海外进行,则应根据上述原则和劳务提供地确定为海外收入;
无需支付,一般而言,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
1.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应税对象。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2.企业营业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