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研究:
由于实践和法律文化的差异,国外法律学者对避税的研究有所不同,但他们主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对避税的存在进行描述和分析,包括避税的抽象概括,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估,以及对法律和经济学的分析,例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Jin Hong(1989),以及第二,避税法律规。对措施的研究,例如从法治角度对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从公司责任角度对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Judith Freedman(2003年) ));英美避税规则的比较研究AW Granwell&Sarah S. McGonigle(2006),Victor Serenyi(2006),避税解释规则研究,例如Brian Galle1(2005)。
(2)中国的研究现状
关于避税问题(包括“避税”和“逃税”)的研究文章很多。检索1979年至2008年CNKI系列数据库的相关文章,主题为“避税”,共检索到1 527次(包括3篇博士学位论文和59篇杰作);与“避税”的主题有关。文章中有4篇文章;以“税收筹划”为主题,有2 226条相关文章。 1从本文的内容来看,围绕1994年中国的税制改革和2004年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轮研究热潮主要是基于税收人员的外国反避税系统。零星的引进主要是由于中国缺乏避税实践及其法律法规体系。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研究人员打算通过对外国机构的研究来获得相关知识。如孙庆瑞,邱菊,“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4),熊永利,周旺利,“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收”,1997年),胡俊生,周立华,“外国反避税措施简介(“上海财政与税收”,1994年),齐秀珍,“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 “(国际贸易,1995年)。随着中国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外国投资的深化,避税和反避税问题首先在国际税收领域凸显出来,这一问题迫在眉睫。从那时起,一些税法学者就一般理论撰写了文章,但大多数文章主要基于概念分析,性质定义和原因分析,以及许多与税收相关的问题。刑法国家。张守文的《逃税与规制》(《税收研究》,2002年)和刘建文,丁乙的《避税新方法》(《外国税收》,2003年),两篇关于避税的概念,性质和法律评估的文章。对法律选择进行更全面的法律分析。
随着新一轮税收改革的推进,税务实践部门和金融经济学家将重点放在国际避税方法和中国的反避税措施上,例如郑立建和马哲的“国际避税方法和反避税措施”。避税措施”(《税收研究》,2005年),郭宏,朱相麟,“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和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印度,中国和田明华《外资企业国际避税与中国的对策》(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一些学者还对避税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例如屈顺兰,郑华章的《避税的经济分析和反避税政策选择》(《外国税收》,2006),刘毅的《三维税收》。 《关于避税和反避税的观点》(“外国税收”,2006年)。
营业税是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总收入征收的税。这是旧税。目前,除中国外,还有一些国家征收营业税。
关于营业税的反避税,在检查销售收入时,应与增值税销售收入检查方法一致;在税率上,也要注意其使用的合法性。这里的重点是营业税中的两种独特情况。
一些从事服务业务的纳税人将提供服务时实际收取的服务收入分解为服务收入和附加费,以减少营业税,或收取材料费,取暖费,报纸费,基础设施费,保安费。费用,保险费等分别开具发票。提供服务所消耗的材料,燃料及其他费用,与服务业务收入分开列出,由材料及相关费用科目冲销,或记入往来帐户,然后按抵减后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服务收入,避免支付部分税款。
此外,由于旅游业务的税基是旅游费收入,因此旅游部门会将其他单位的食品,住宿和交通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这可以从当期的旅游费收入中扣除税收法。对于纳税人来说,通过将单位产生的一些费用与游客向其他单位支付的费用混合,减少差旅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减少应缴营业税,可以很容易地利用这一优势。
针对以上现象,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检查,注意检查材料和各种费用科目的减红字现象,营业收入异常的企业单位要特别加强对税款的审查。原始文件并予以屏蔽。避免税收方面的漏洞。
关联公司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
使用转让定价在跨国关联公司之间分配收入和费用以及利润转移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最常见手段。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将导致国际收支分配模式不合理,从而影响有关国家的切身利益。因此,全球近70个国家/地区在其国内税法中规定,该国的税务部门应对跨国关联公司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做出某些调整。这项转让定价调整措施不仅保持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而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构成了障碍。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1991年颁布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调整转让定价的税收规定,为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法第十三条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费。或支付价格,费用。如果未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税款,并且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
这要求税务机关确定是否对独立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跨国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合理的,并且可以确定在不合理的情况下如何调整价格。
你好!合理的避税措施有以下几种。请参阅
。所谓避税是指研究各国税法之间的差异,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利润和最小化税负,并计划内部财务或减税措施个人或团体。计划逃税。
外资企业有自己的避税秘密。尽管避税行为违反了税收立法的意图,并且与政府的税收政策取向背道而驰,但避税行为并非违法,法律中也存在合理的避税行为。因此,许多外资企业采用了各种技术来实现合理的避税。
转让定价毕马威(KPMG)女士透露,在审计外资公司时,他们经常会遇到避税方法,这些方法利用现有的中国税法制定转让定价。
例如,张女士说,在审核期间,她遇到了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支机构的加工制造公司。总部打算增加原材料成本,并按售价增加债务。在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收入将减少,甚至会发生损失。亏损之后,投资将会增加。每年,税务部门对此无能为力。审计师将此做法称为“转让定价”。该公司的“长期亏损”方法在许多外国公司中也很受欢迎。
转让定价是现代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借贷国际避税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无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他们倾向于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从高税收国家向低税收国家或避税天堂出售货物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收国家或避税天堂向内部转让定价更高的较高税收国家分配费用。该成本将减轻国际分支机构的总体税收负担。
贷款高利率一种使用无形资产(例如专有技术)定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格中的方法。外国人利用人们了解设备和技术的实际价格,提高设备和技术转让价格,并将公司利润转移到海外。在提高设备价格的同时,他们将技术转让价格隐藏在设备价格中,以避免应缴纳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人工费用“高而低”。关联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或服务通常对于海外公司而言是高成本,而对于国内公司则不收取低费用。有些还伪造了海外公司的成本。
资产评估提高了折旧张小姐遇到了一家香港公司,该公司每年对其房地产进行评估。由于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与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因此还要评估其在中国的房地产。这也是外国投资者避免征税的有效途径。如果房地产评估增加,则年度折旧将相应增加,税收自然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建筑公司记者还从曾在一家台湾公司工作的陈小姐得知,在避税天堂注册也是一种方法。他们在那里使用相同的方法。在国际避税天堂中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天堂中的公司和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和金融运营,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并通过免税或避税天堂中的低税率减轻税收负担。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进行投资,但实际上,它们可能只有一个办事处。
利用避税天堂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和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维持税收制度在筹集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是各国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在跨境纳税人不断使用避税天堂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受到损害,税收受到影响,税收公平原则遭到相应破坏。因此,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利用避税天堂从事避税活动。
最终出现了其他方法。外国公司避税的另一主要手段是使用高低关联交易。这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