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 5400万元-4700万元= 700万元
慈善捐款扣除上限:700万元×12%= 84万元
应税收入700万元+ 100,000元+(100-84)万元= 726万元
企业所得税= 726万元×25%= 181.5万元
企业捐赠通过慈善渠道进行的慈善捐赠应扣除所得税前利润的12%。多余的利润需缴纳25%的所得税。
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利润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0%。小利润公司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以上)。
捐款有一定的限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进行公益捐赠的内资企业(不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1.企业捐赠
1.当前的税收政策
1.1财税[2008] 62号文件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的公益性捐赠。
其中:
1.1.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慈善捐款。
1.1.2《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定规定:慈善捐赠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利用县级以上的慈善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公益事业《中国公益捐赠法》捐赠事业。
公益社会组织是指也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例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
(1)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而不是为了牟利;
(3)所有资产及其增加值归法人所有;
(4)收入和营业余额主要用于符合设立法人目的的业务;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不从事与成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
(8)捐赠者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其他税收法规规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应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公众福利在向性青年等场所捐赠的款项,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规定:
公益是指以下非营利性事务:
(1)帮助减轻灾害,减轻贫困,向残疾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援助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健康,体育;
(3)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