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您是什么纳税人。一般预付款项是在该地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按2%的税率预缴增值税,其余按增值税的12.5%预缴。
在2008年1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将按照新税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新确定身份之前,按25%的税率暂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在国务院规定的新税法和过渡性优惠政策中享有其他优惠政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执行国税发[2009] 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八条企业销售未完成的开发产品的应税毛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根据下列规定确定:
(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或计划分开的城市所在的市区或郊区,则不得小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时,不得少于10%。
(3)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少于5%。
(4)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险改建房,不少于3%。
根据上述毛利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预缴公司所得税。
至于地方税的加征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税务局决定,在预售收入的1%至5%之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例如湖南省级预提税率为:
1。普通标准住房为1.5%;
2。非普通标准住宅(包括车库等)的2%;
3。别墅,办公楼,商务房等为3%;
4。只需转让5%的土地使用权;
5。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普通标准房屋和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当单独核算,否则,按高额征税;同时,他们不能享受普通标准住房的优惠政策。
1.征地
开发商业用地(如商业房屋)以及通过招募,拍卖和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应交税费=土地交易价格×适用税率(3%-5%),湖南为4%
2.印花税
应税金额=应税凭证中记录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金额=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金额×5
2.建设与发展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后的建设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1.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常用合同如下:
印花税金额=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金额×0.3‱+贷款合同金额×0.05‱
3.销售
获得预售证书后的预售要求预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增值税必须预先支付和发票清算。
税前:一般税款计算方法,预收款/(1 + 9%)* 3%
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预收款/(1 + 5%)* 3%
清算: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允许扣除的销售收入-土地价格)/(1 + 9%)* 9%的进项预付税。
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销售收入/(1 + 5%)* 5%-预付税款
注: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标明施工开始日期的房地产项目或在2016年4月30日前在施工合同合同中标明施工开始日期的房地产项目,应用简单的税收计算。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将预先收取和清算期间支付的实际增值税用作税金计算的基础,然后乘以适用的税率来计算和支付城市建设税(7%或5%或1%) 。长沙的城市建设税为(7%),教育费为(3%),地方教育费为(2%)。
3.土地增值税(预付)
预付税额=(预付款-预付增值税)×预付税率
税前税率:分为住宅税和非住宅税,通常为1%至3%,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4.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额×5‱
5.企业所得税
销售未完成的开发产品所得的收入首先以估算的应税毛利率(通常为15%)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收入。
产品开发完成后,之前销售的实际毛利润将及时结算,其与估计毛利润之间的差额将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