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企业根据公司收入缴纳增值税和其他税款,而个人则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且累进。根据收入金额,税率不同,最低5%,最高35%
合伙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费(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及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果有)房地产。
合伙人的合伙人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分配比例,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合伙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则应根据合伙人通过所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确定的分配比例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者无法协商,应税收入的总额是根据合作伙伴的实际资本出资额(基于生产和经营总收入及其他收入)确定的。
第四,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每个合伙人的应税收入应根据合伙人的平均人数计算,而合伙人的平均人数是基于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其他收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损失抵销其利润。
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超额累进税率5(5%-35%)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公司以25%的基本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和低利润公司的税率为20%。此外,高科技公司需缴纳15%的优惠税率。
合伙企业应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合伙人是自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扣除利息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一时期按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并予以准予扣除。
⑵扣除应税工资。条例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合理的工资。这就是说,要取消已经经营多年的内资企业的税收和工资制度,有效减轻内资企业的负担。
但是,允许扣除的工资和薪水必须是“合理的”,显然,不合理的工资和薪水是不可扣除的。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细则》相匹配的《工资减免管理办法》来澄清“合理性”。
(3)在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以前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4%,2%和2.5%的提取率),但“应税工资总额”调整为“总工资”后,扣除额将相应增加。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的投入,条例的执行规定,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企业所缴纳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允许扣除;对于超额部分,扣除额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