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或出租
经营或融资
只有事物的实际权力转移才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
例如,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得税将随着固定资产的转移而变化
1.直接捐款不能扣减并增加人民币400,000元
2.重复扣除的费用应增加65万元
3.行政罚款不得增加人民币202,000元
4.分摊10个月,增加6万元
5.残疾人工资加倍扣除,因此减少了12万元
因此,应税收入= 1000 + 40 + 65 + 20.2 + 6-12 = 1119.2
6.海外含税收入= 20 /(1-20%)= 250,000元
1)因此,2008年企业的国内收入应缴所得税= 1119.2 * 25%= 279.8
2)企业2008年应从海外收入中支付的所得税为25 * 25%-5 = 125万
3)因此,企业在2008年应交的所得税= 279.8 + 1.25-250 = 31.05万
顺便问一下,您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学校分配作业还是考试??
分期付款基于新会计准则,并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确认收入。
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师分期出售商品具有融资租赁的性质,且收款应按现值确认。时间输入:
借款:长期应收款
银行存款(已收增值税)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现值)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开具完整发票,将计算全额税金;如果根据当前收入金额开具销售发票,则将根据发票金额计算税额}
未实现的融资收入
同时,结转费用: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根据合同收到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应收款
借款:未实现的融资收入
贷款:财务费用-分期确认的未实现财务收入
收入在税法中确认。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规定,例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第3款规定,分期付款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合同付款日期进行。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4条第1款,如果商品分批出售,则买方应按规定支付购买价在合同中该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并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