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主要税款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及其他产品销售税以及纳税人依法支付的附加费。
此外,还有企业产生的财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但是,它不包括已包含在管理费中的财产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包括在扣除额中。
不可以,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不反映在损益表中。因此,它与公司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支付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与利润有关,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到的收入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费用,支出,税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亏损和其他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企业除所得税和可抵扣增值税以外的税款和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