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发票金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注:季度收入90,000≠月度30,000)可以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但是,免税是政府补贴。如果在季度末或年末有利润,则需要缴纳所得税。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年应税收入不超过300,000,企业所得税减半后可按20%的税率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低于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照规定提交有关税收信息的增值税纳税人。
2.其他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的年度销售额超过一般水平纳税人标准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拥有良好的会计能力并且可以提供准确的税收信息,则他们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而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
4.税率是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税率与税率之比;它反映了同期税收征收工作对税收征收的程度,是评估税收经济效益的基本指标。
利润总额不足3万元的,所得税=利润总额* 50%* 20%=利润总额* 10%;
如果利润总额大于30,000元且小于300,000元,则所得税=利润总额* 20%;
如果总利润超过30万元,则所得税=总利润* 25%。
1.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所得税税率:法定税率为25%,优惠税率为20%。
其次,有两种征收所得税的方法:税收收集和审计收集;所得税是一种实现每月或每季度预付款和年终结算的管理方法。
(1)审计收取的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年度的累计利润*当月(季度)之前缴纳的25%的所得税。
(2)。核定征收额的计算公式为: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本月销售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 25%。
3.应计项目如下:
借: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额如下: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税)* 25%。
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所得税的计算上没有区别。所得税按月或按季度预先支付,并于年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