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赔偿款 企业所得税-支付赔偿金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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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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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赔偿款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收到的补偿是营业外收入,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收回土地支付企业的补偿金缴企业所得税吗

1.赔偿是法律要求的赔偿额。

2.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关联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人其他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3.公司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应税对象。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哪些罚款,赔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纳税人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可以按照经济合同规定予以扣除。

的原因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扩展配置文件:

除非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否则税前扣除的确认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额。

(2)匹配原理。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匹配或分配期间报告并扣除。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应付的可扣减费用不能提前或延迟报告。

(3)关联性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的可扣减费用必须与获得应课税收入的性质和来源有关。

(4)确定性原则。也就是说,每当支付纳税人的可抵扣费用时,都必须确定金额。

(5)合理性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可抵扣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业务惯例和会计惯例。

收到赔偿款 企业所得税

赔偿的征收是否需要缴纳流转税,取决于是否是过高的手续费,但是赔偿的征收属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纳入所得税的收入中。它属于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部分。

1.分析赔偿金是否应缴纳流转税

补偿的收取不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之内,但是根据现行税法,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应税销售额或营业额全部是价格,向对方收取价格费用。因此,所收取的补偿金只有构成过高的费用,才必须包括在销售或营业额中以支付营业税。缴纳流转税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是增值税价格过高的费用,则需要将其降低为不含税的价格。

A公司需要为此支付增值税:8547 * 17%= 1453元

A公司需要支付消费税作为补偿:8547 * 30%= 2564元。

2.只有收取补偿的卖方或服务提供商才构成过高的费用。

有关超额费用的规定:

1)增值税:《临时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是指纳税人就商品或应税服务向买方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但不包括输出收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超标费是指手续费,补贴,资金,退还给购买者的筹款费,超标利润。 ,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用,包装材料的租赁,储备金,优质费,运输和装卸费,托收,预付款和其他额外费用。但是不包括以下项目:

a)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

b)对消费品收取并缴纳的消费税,要缴纳加工委托的消费税;

c)满足以下条件的货运:

Ø发货部门的运费发票已发给买方;

Ø纳税人将发票转发给购买者。

所有不计成本的费用,无论其会计系统如何,均应纳入销售额以计算应纳税额。

2)消费税:《消费税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销售金额应为纳税人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全价和额外费用。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过高收费是指过高价格的资金,集资费,利润回报,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和包装费,后备费,优质费,运输和装卸费,托收,预付款和其他额外费用。但是,以下金额不包括在内:

a)发货部门的运费发票已发给买方;

b)纳税人将发票转发给购买者。

其他价格过高的支出,无论它们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都应计入销售额以计算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