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请在预付款栏中填写已支付的增值税。所得税计入总收入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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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计算方法与增值税销项税相同,只是税率不同)
1.自我生产和自我使用的链接:应税价格的构成=成本×(1 +成本利润比)÷(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价格的构成=(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3.进口环节:应税价格的构成=(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增值税
应交税费=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售额=①全价+②超价费用
步骤1:计算销项税:销项税=无税销售×税率
无税销售=有税销售÷(1 + 17%)或(1 + 13%)
第2步:计算进项税:提示:两种类型的扣除额是基于工单的,两种类型的计算额是可扣除的。不能扣除特殊增值税发票,不能扣除17%的增值税发票;购买免税农产品要扣除13%;运费扣除11%
注:小型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扣除进项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3%)×3%
个人所得税(直接通过公式计算)
1.工资和薪金(不包括五种保险和一笔付款)返回税率表的前三行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劳务报酬(可能要征收附加税)
(1)应纳税所得额:≤4000应纳税所得额=(每笔收入额为800)×20%
(2)应税收入:> 4000应税金额=每次收入×(1-20%)×20%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额×(1-20%)×30%-2000
3.手稿报酬(应缴税额可扣除30%,因此实际税率为14%)
(1)每个收入≤4000
应付税款=(每笔收入金额— 800)×20%×(1-30%)
(2)每个收入> 4000
应交税费=(每笔收入)×(1-20%)×20%×(1-30%)
注:计数一次用于发布,打印,一次用于重版,一次用于序列化(意味着获得收入加减一次)。
4.财产转让
应付税费=(总收入-财产合理的税费的原始价值)×20%
5.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每个收入金额×20%
企业所得税(请注意,其中两项不予征税,三项是免税,六项不允许扣除和按比例扣除)
第一步是计算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和附加费(无增值税)-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步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总应税利润,免税收入+不可扣除和比例扣除
第三步是计算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允许按比例扣除:(计算结果并与金额进行比较,从较低者中扣除)
1.商务招待费:已发生金额×60%但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
2.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销售收入×15%注:(超出部分,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中扣除)
3.三项资金:员工福利费=工资总额×14%
工会费用=工资总额×2%
员工的教育费用=工资总额和工资×2.5%注意:(超出部分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扣除)
4.慈善捐款支出=利润总额×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A类)
填写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预付”第2行至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该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从纳税人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或一个月)的累计数量。纳税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可退还)是“累计金额”第9栏“可补偿(可退还)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每月(每季度)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充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总部应支付的所得税”: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摘要(第1行) -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应纳税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行16×总公司应付款的25%
15.第19行“用于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该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填写本月或季度的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所得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对纳税人总部总预付款: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付款率的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本月第一个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季度,根据分支机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收入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的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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