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旨在使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能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特此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税对象包括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生产和运营办公室也可以称为利润办公室。其他收入是指股息,利息,租金等。
我在教科书(《金融法规和会计知识》)中找到了它!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章的一般规定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
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因此,小型和微型企业属于企业性质,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