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平均分配;
(2)通过融资租赁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按照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分期折旧和扣除。
租赁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结算中属于物业租赁收入。
在非租赁业务中,企业购置的设备价格应包括设备安装和调试费。在计算租金时,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是出租人的责任,则在计算租金时应将这部分费用包括在内。如果承租人支付安装和调试费用,则不应将其计入租金。
决定租金大小的主要因素是租赁价格。设备的价格一般由三个因素组成:设备的购买价格,运输途中的运费和保险费用。
设备的购买价格通常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确定。为了防止出租人任意提高租赁设备的购买价格,承租人还可以直接与供应商协商,协商购买价格和其他条款,然后与出租人协商,有时甚至与租赁方签定订单。以买方名义供应商合同,然后将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国际租赁中的大多数设备是进口的,这将涉及不同的定价方法。如果以CIF价格定价,则直接视为设备的购买价格;如果是FOB价格,则将运输价格和运输中的保险添加到该价格中。
在许多金融租赁方法中,运费和保险费均由承租人支付,因此在确定租金时,应从设备价格中扣除这两项费用。
扩展数据
纳税人应在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自行进行税收调整,并根据财务报表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将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外,纳税人还应附上以下有关材料:
(1)财务和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2)与税收有关的合同,协议和证明;
(3)城外商业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和税收凭证;
(4)国内外公证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应由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有关纳税人的有关材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格的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从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中扣除,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超出部分将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第四十五条允许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规定提取的专项资金。上述专款的使用以及提款后的使用变更,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应当扣除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扣除:
(2)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按照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分期折旧和扣除。
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49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商业组织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商业组织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居民企业,可以提供由总部出具的费用范围和额度,用于与总部在国外的生产和经营有关的费用。,分配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其他合理的证明文件,以及合理的分配,扣除。
第51条是《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中提到的公益捐赠,是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用《中国公益捐赠法》为规定的公益事业捐款。
第52条《实施细则》第51条所指的公益社会组织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例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
(1)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而不是为了牟利;
(3)所有资产及其增加值归法人所有;
(4)收入和营业余额主要用于满足法人成立目的的业务;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不从事与成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允许扣除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不超过12%的公益捐赠。
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得出的年会计利润。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款所指的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因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而产生的各种非广告支出。
第55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7款所指的未确认准备金支出是指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等待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