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所得税已结清并上报,则发现填写不正确,无法在线修改。您需要去税务服务办公室手动进行修改。
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沿用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进行年度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调整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不一定非常完整):
提供三项资金(员工福利费,工会基金,教育费附加费)
营业外支出(捐赠,罚款,利息罚款)
异地接待和广告费
税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您需要选择帐户的白条。
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税法,例如加速折旧或准备金的比例高于税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低值消耗品的摊销(这两种通常不会引起问题)
收到的某些补贴不需要征税,需要减少或增加。
没有具体的调整公式。仅需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超出部分将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多余,则进行实际扣除。
例如,这三个基金是根据已付工资的14%,2%和2.5%计算的。
对于非营业费用,捐款占会计利润的12%。根据会计利润乘以12%计算,超出部分应纳税并增加。如果不是,则进行扣除。在这里注意。有些已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税收调整。例如,对四川汶川地震的捐款没有计算比例。全额扣除。该项目要求您在税法的税收文件中找到特定的答案。与行政有关的所有罚款均已取消,不能在税前扣除。
商务接待费,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5%,实际发生的收入的60%,两者均较低。
等一下,没有特定的公式,您可以一个个地计算和比较。
的三项资金是指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资金和工会资金。员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培训员工学习,提高知识水平或进行技术操作而设立的项目。。它不涉及地方税务局收取的教育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