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政协提出的“振兴低效土地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于12月5日回应了政协的提议,并指出在推进立法过程中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和留存情况进行综合研究环节中的税收政策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的作用,为减少闲置工业用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答复的内容指出,目前,工业用地转让主要涉及多种税种,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 。每种税收类型的征税目的,税率设计,征税对象和征税基础都不同。专注于房地产交易构成了完整的税收体系。
不论转让工业用地还是其他房地产,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缴纳相关税款。在转让交易中应用税收政策不会区分土地类型,也不会按照“房地产税标准”征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在1980年代后期,由于缺乏计划的土地供应和相对大量的租赁批次,工业用土地的土地转让价格较低且缺乏科学的计划是影响开发利用的原因。土地利用效率与可持续经济发展。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整土地增值收入,保护国家权益,国家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超过-地面建筑物和其他附建物(收费)。税率由扣除项目的金额确定。如果增加价值,将多交税款。如果价值较小,则应少缴税款。此外,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增值税额和规定的税率,以及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所得余额减去税额后征收的。项目是增值额。因此,土地增值税的四级累进税率只是名义税率,纳税人的实际土地增值税负担远低于名义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土地以及劳动力,资本和技术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短缺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工业用地的税收负担,认真考虑建议,促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在系统的立法和改革过程中,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和所有权环节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全面研究,发挥了税收职能,为减少闲置工业用地,服务于转型升级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实体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宣布了“对政协全国委员会第1233号全国委员会第十三届会议(资源与环境158级)提案的回应”,其中指出,未来,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将促进相关税收制度的发展协调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和所有权环节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减少闲置工业用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对于政协十三届一次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振兴低效土地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答复说,土地与劳动同等重要,资金和技术。生产要素短缺和土地资源短缺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提案中的提案对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的活化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是,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指出,目前工业用地流转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多种税种。每种税收类型的征税目的,税率设计,征税对象和征税基础都不同。专注于房地产交易构成了完整的税收体系。无论转让工业用地还是其他不动产,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缴纳有关税款。转让交易中税收政策的应用并没有区分土地类型,也没有根据“房地产税标准”征税。1980年代后期,由于缺乏计划的土地供应和大量的土地租赁,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相对较低,缺乏科学的开发利用规划,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整土地增值收入,保护国家权益,国家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超过-地面建筑物和其他附建物(收费)。税率由扣除项目的金额确定。如果增加价值,将多交税款。如果价值较小,则应少缴税款。此外,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增值税额和规定的税率,以及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所得余额减去税额后征收的。项目是增值额。因此,土地增值税的四级累进税率只是名义税率,纳税人的实际土地增值税负担远低于名义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下一步,它将遵循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安排,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了解工业用地税收负担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建议,促进房地产开发。在立法和相关税收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和所有权环节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协调研究,发挥了税收功能,为减少闲置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工业用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