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法定公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净利润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激励和福利资金。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按照规定返还投资者在合作期间的利润投资和国有工业企业补充的营运资金,并从可利用的利润中扣除分配。
第一百一十一条可供分配的利润,在扣除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是可供投资者使用的利润。供投资者使用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优先股应付股息是指公司根据利润分配计划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根据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计入该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分配顺序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分配:
1。企业取得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税法缴纳所得税。
2。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通常按以下顺序分配:
(1)没收财产损失,滞纳金和各种税款的罚款。
(2)弥补公司往年的年度亏损。 《公司财务通则》规定,企业每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的税前利润予以弥补。如果下一年的利润不足以弥补,则可以在五年内偿还。如果在5年内还不足以弥补,则可以用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补偿。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以从企业税后利润的前两项扣除后,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既可以用来弥补亏损,也可以用于转移资本等,但是,资本公积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4)提取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
(5)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上年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在当年分配给投资者。如果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在提取公益金后,可以按以下顺序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合法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的目标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即企业的股权。企业有权自行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秩序和主要比例也作了明确规定。目的是确保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并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和雇员的合法性。股权将鼓励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国家利润分配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和外资企业法。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是企业内部的主要问题。公司章程必须在不影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和决策程序做出明确明确的规定。必须按照规定行事。
资本保全原则
资本保全是有限责任的现代企业系统的基本原则之一,企业不能在分配中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运营中资本增值的分配,而不是资本的回报。根据此原则,通常,如果企业有未弥补的损失,则应首先弥补损失,然后再进行其他分配。
适当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的利益要遵循冒险的顺序和他们的合同义务。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前还清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利润分配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付能力,以免发生金融危机,危害企业的生存。此外,对于与债权人的某些长期债务合同,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查。
多方,长期和短期利益平衡原则
利益机制是限制机制的核心,利润分配的合理性是利益机制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发挥作用。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运营商,员工等许多利益。企业必须考虑并保持尽可能稳定的利润分配。公司取得稳定的利润增长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比例。同时,由于需要发展和优化资本结构,除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