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避税案例分析,2016年反避税

提问时间:2020-05-27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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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5-27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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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将知识产权用于税收筹划的问题不再是新闻。 2013年5月,美国国会质疑苹果公司,称苹果公司通过两家爱尔兰公司将利润转移到美国境外。截至2012年底,它拥有1450亿美元现金或现金。在这些资产中,有1020亿美元是在海外解散的,其收入几乎不用征税。根据沃顿商学院网站上的一份报告,采用类似策略的美国公司包括Adobe Systems,Facebook,通用电气,微软,甲骨文,辉瑞和星巴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不同国家/地区成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公司轻松实现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包括有形资产转让定价,资本融资转让定价,资本运营中的转让定价以及劳动力服务。转让定价,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知识产权是无形的,易于转让,每种知识产权的独特性使市场很难确定通常被认为是公平的价格。因此,它自然具有避税的优势,并且是极其重要的税收筹划工具。税收筹划中的无形资产不限于法律定义。涵盖范围不仅包括狭义或传统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和版权,而且还包括即使是广义知识产权也无法涵盖的内容。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的范围要广得多。在法律背景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具有广义和狭义的含义。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人类知识产权创造的所有结果,即《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公约》所定义的范围,即知识产权应包括以下权利:(1)与文学有关,艺术或科学作品权。通常主要指作者的权利或版权(也称为版权)。 (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录制产品和广播有关的权利。这主要是指所谓的邻接权。 (3)在人类创造性活动的所有领域中与发明有关的权利。这主要是指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所享有的权利。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和其他商业商标有关的权利。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的知识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所有其他权利。狭义或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其中,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等。版权包括作者权利和传播者权利(即,邻接权)等。因此,可以认为传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这在各个国家(包括中国)的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致的。在税收筹划的背景下,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范围在不同的文件中有所不同,但显然不限于法律定义,而且范围非常广泛。例如,在经合组织发布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准则”中,其定义为:既不是实物资产也不是金融资产​​,可以为商业活动拥有和控制的事物,并且是独立在类似情况下,企业将为使用或转让付出代价。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有形的形式,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中国的《税收特殊调整办法》,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著作权(著作权)。 ),专利,商标,客户清单,营销渠道,商标,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以及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例如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以及使用权的提供。因此,税收筹划中的无形资产不仅限于无形资产的法律定义。作者在本文中使用的“无形资产”将重点关注法律背景下的知识产权范围,但是由于篇幅的限制和目的的限制,我将不讨论其内涵和扩展性。 。跨国公司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税。原则是通过各种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国家。在特定操作中,通常将转移定价和离岸结构结合起来,并通过选择合适的离岸国家或地区,合适的离岸公司形式和合适的海外信托计划来构建离岸结构。
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税收负担。这种模式是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最有效和最成熟的模式。它不仅在节税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而且具有投资信息安全和业务风险分散的特点。实际上,有几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常见形式: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许可证转让定价的使用是传统和新兴跨国公司通常使用的一种方法。许可可以是永久专有许可,也可以只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例如使用具有地理限制,时限和其他使用,使用,复制,转让或再开发的其他限制的特定物品。知识产权的有限许可。高科技企业税收筹划中涉及的许可通常以专利许可为主。例如,位于美国的专利发明人可以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美国的母公司(例如Apple,Google或Microsoft),以使母公司成为专利所有人,然后获得美国母公司的许可爱尔兰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专利。这种安排的优点是:(1)通过人为地降低专利许可的价格,美国的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可以达到联邦一级的35%,再加上州税,合计平均值为39%,是全球最高的法定税率之一。通过人为地降低专利许可的价格,税基仅是这种低成本许可交易的利润,而这实际上需要在美国支付。税收大大减少了。 (2)美国母公司仍是美国专利的专利权人,具有美国专业研发人员的资源优势,并享有美国专利法规定的全面,高级的专利保护法律制度。 (3)为实现知识产权与收益权的分离,美国母公司的爱尔兰子公司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经营美国专利,相关收入的税率较低。例如,如果该专利用于中国制造的Apple电子设备,则制造和销售的每台Apple设备都应向爱尔兰子公司支付专利许可费。根据爱尔兰独特的税法,即使在爱尔兰注册的公司,只要其母公司或总部位于外国也可以被视为外国公司。苹果首先在爱尔兰成立了苹果国际销售公司,该公司负责从美国以外的地区获得所有销售收入,并享受爱尔兰的12。5%的所得税率。
苹果在过去10年中支付的实际税率约为2%,远远低于爱尔兰的法定税率。传统公司具有使用品牌,商标和商业方法许可以实现转让定价的长期实践。例如,自1998年以来,星巴克已在英国运营15年,其市场份额为31%,销售收入为48亿美元,拥有735家商店。但是,星巴克的财务报表显示,过去15年中有14年遭受了损失。仅在2007年,她才向英国政府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累计缴纳的所得税仅为860万英镑。其他年份使用复杂的避税措施工具造成税收损失的主要方法之一仍然是知识产权许可。具体来说,星巴克按英国每杯咖啡价格的6%收取许可费,以获取星巴克的品牌,商标使用费和商业方法。这些许可费将支付给阿姆斯特丹的星巴克公司。阿姆斯特丹也是著名的避税天堂。 【10】为了达到避税目的,跨国企业除了使用许可知识产权的方法外,还将采用知识产权转让的方法。但是,与知识产权许可相比,转让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转让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不再是母公司,而是其附属子公司,这可能与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不一致;为了避税的目的(通常位于避税天堂),转让的知识产权可能未完全享受母公司所在国家(例如美国)的全面和高级保护法律体系;而且,在母公司将知识产权转让给子公司之后,还必须从子公司购买在美国行使知识产权的权利。根据美国税法,这实际上是两次交易,需要两次征税。相反,如果是知识产权许可,则可以将母公司向子公司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所产生的海外利润用于退税。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定价应该合理,不要太低,因为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要求附属公司之间进行转让定价,以符合公平原则。假设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与独立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同,则在非关联公司之间的相同或类似交易中各方共同商定的价格(或利润)用于确定关联公司(或利润)。
大多数国家之间签署的税收协定也规定了独立交易的原则。 【11】根据独立交易的原则,在划分跨国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利润时,有必要对它们之间的每笔交易和独立公司之间的交易进行比较和分析,然后进行调整,重新确认。每笔交易的正常利润,并重新计算每一个相关实体的内部交易的税基,作为各国征税的基础。为了防止知识产权交易的定价受独立交易原则的约束,跨国公司有时会在关联公司之间签署服务协议。该交易不仅针对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还针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服务。例如,苹果公司在美国的母公司和其爱尔兰子公司签订了将母公司的专利和相关技术服务出售给爱尔兰子公司的合同,因此专利本身的交易价格难以估算,并且评论。成本分摊安排(CS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协商确定一项框架协议,以确定各方在研发,生产或资产收购,劳务和权利等方面承担的成本和风险。确定各方应在这些资产,劳工服务和权利下享受的利益的性质和范围。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成本分摊协议的模式下,同一组中的关联公司签署了成本分摊协议,以分摊成本,风险和未来收益。各方平等参与共同知识产权开发和知识共享。产权成就。因此,在费用分摊协议下没有诸如知识产权许可之类的交易,也无需支付许可费,但当事方分担应由成本池承担的费用。成本分摊协议是转让定价领域的重要系统。今天我们看到,在美国跨国高科技公司的税收筹划结构中,几乎无处不在。美国早在1986年就发布了与费用分摊协议有关的法规。2003年和2007年,美国税务法院宣布了两个著名的费用分摊协议案,即“ Xilinx”和“ Vill”案。经过一系列法律修订,美国国税局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了费用分摊的临时规定,即财务条例1。482-7T-“国税局”
该法规规定了美国费用分摊协议的基本原则,经济分析方法,付款方法,调整原则和管理方法,其中充满了基于案例的讨论,并显示了美国在费用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共享协议。 《 2010年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第8章还介绍了费用分摊协议的管理。 【12】在苹果公司典型的爱尔兰和荷兰双层三明治结构中(如下图所示),苹果公司在美国的最高控股公司苹果母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库比蒂诺注册。苹果公司是苹果知识产权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根据苹果公司的成本分摊协议,苹果公司只是苹果公司在美洲销售产品的经济利益的所有者。根据报告“备忘录:参议员卡尔·莱文(D-Mich)在美国参议院常设小组委员会调查离岸利润转移和美国税法–第2部分(苹果公司)的声明,2013年5月21日”,苹果公司收入是该调查年度的2009年至2012年占苹果总收入的40%。 ASI是苹果架构中的爱尔兰第三级公司,主要承担两个角色:首先,作为委托方,它与富士康签署了协议,并委托富士康生产苹果产品。富士康生产的苹果产品的所有权属于ASI; ASI公司的另一个核心功能是与AOE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根据协议,ASI和苹果共同承担研发费用,以共同使用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苹果的母公司拥有在美国销售产品的知识产权。 ASI和AOE拥有向欧洲,中东,亚洲,印度和亚洲销售产品的知识产权。在调查年度的2009年至2012年这四年期间,ASI的总费用分摊费用为49亿美元,税前利润为740亿美元
【13】通过上述安排,苹果公司的加利福尼亚工程师进行了一定的技术创新,ASI公司出资资助了科学研究,然后ASI公司获得了在美国境外经营专利的权利。对于苹果公司而言,尽管研究经费是收入,但免税。苹果通过一项成本分摊协议将740亿美元的税前利润从美国转移到了爱尔兰的子公司。该税前利润仅需缴纳2%的所得税。 【14】全球反避税政策正变得越来越完善,其中许多涉及中国。例如,2013年8月27日(2017年1月1日生效)签署的《多边税收征管和互助公约》主要涉及税收信息交换和税收追回。 2015年12月16日签署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增加了通用报告标准和一系列相关支持措施。 2017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在《中国税务总局》总部签署了《防止税收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税收协定相关措施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法国巴黎经合组织的多边公约正式称为MLI公约,随着68个国家的签署,将修订1,100项税收条约。预计将于2018年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项国际反避税公约,这将使OECD规则在OECD成员国之外具有国际影响力,并使BEPS成为可能BEPS项目由34个经合组织成员国,10个非经合组织G20成员国和17个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参加,目前有15个具体行动计划已经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披露,中国已向经合组织提交了1000多个立场声明和建议,其中许多都反映在BEPS的最终报告中。同时,中国还大力推动了国内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成果转化,包括改进税收改革,税收立法,征收和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等。【15】欧盟还从税收透明度和公平税收的角度对离岸地区采取了行动,
2017年12月5日,欧盟理事会发布了出于税收目的的欧盟非合作管辖区清单,通常称为“欧盟黑名单”。欧盟威胁要采取一系列与援助资金有关的税收和非税收措施,并采取反避税措施,以打击被列入黑名单的国家和地区。最早出现在该清单上的有17个,其中大多数是传统的海上石油。 2018年1月23日,巴巴多斯,格林纳达,韩国,澳门,蒙古,巴拿马,突尼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被从黑名单中删除,代价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将修改其国家法律和税法。 3月13日,巴林,马绍尔群岛和圣卢西亚被撤职,但与此同时,巴哈马,圣基茨和尼维斯以及美属维尔京群岛被列入黑名单。同时,欧盟安理会决定将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多米尼加加入监测名单。截至2018年3月28日,欧盟黑名单中有9个国家和地区:美属萨摩亚,巴哈马,关岛,纳米比亚,帕劳,萨摩亚,圣基茨和尼维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以及美属维尔京群岛。在欧盟黑名单和其他压力的压力下,新国家和地区承诺在2018年底之前实现金融账户自动情报交换:库拉索岛,香港,新喀里多尼亚,阿曼,卡塔尔和台湾许诺在2018年底之前与欧盟所有成员国签署并批准《相互征税和援助多边公约》,或与欧盟所有成员国签署协议:香港,新喀里多尼亚,阿曼,卡塔尔和台湾。甚至泰国也承诺在2019年底前与欧盟所有成员国签署和批准《相互征税和互助公约》或签订协议。【16】因此,随着反避税网络变得越来越详细,没有过多技术含量的生产线的所谓国际税收筹划将被淘汰。跨国企业现有的税收结构面临许多挑战,技术难度大大增加。尽管有许多全球性的反避税公约和协议,但必须说它不能完全消除税收筹划,因为相关的公约和协议是基于成员国的独立订约权以及当事方在其他方面的立场。项目不同,本身也有很多差异,
例如,即使专家预言MLI公约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反避税标准,但它仍然是对现有双边协议的修改。香港仅在公约的16条中选择了4条,瑞士,新加坡和新加坡仅选择了6条,而传统的知名控股公司荷兰在16条中选择了15条。通常,条款越少,公司受约束的范围就越小,相应的税收筹划空间就越大。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则,需要综合考虑。特别是在建立离岸离岸投资平台时,应重点关注投资目的地国和母国的税法风险,并结合税收协定优惠,转让定价安排,无形资产分配等,以充分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在建立使经济利益与税收利益保持一致的离岸结构的基础上,从而避免了税法风险并节省了跨境税收成本。 【17】除了全球性的公约和协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经常有新的举措,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格局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例如,2017年12月22日,特朗普签署了《减税和就业法》(Tax Cuts and Jobs Act),将公司税率从35%降至21%,并将公司利润从35%返还至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应按15。5%的税率征税,如果以其他形式持有,则应按8%的税率征税,可以在8年内分期缴纳,整体税制为从全球税收改为有限的领土税收。税收,在一定条件下(例如持股比例,持有时间和收入类型),美国公司获得的外国公司股息的100%免税。因此,在全球反避税环境和“ 30年来美国最大的减税政策”的影响下,苹果官方网站于2018年1月17日发表声明说,苹果将加快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在美国,并将大规模交换外汇。返还海外利润,根据最近修订的《税法》,返还海外利润后产生的税收约为380亿美元。 【18】经合组织的BEPS第8至10号行动计划要求建立适当的转让定价规则,以确保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一致。
也就是说,不具有经济上类似“钱箱”性质的公司不应获得额外的回报;在知识产权开发,增值,维护,保护和利用过程中确保职能执行,资产使用和管理的公司,特别是那些具有相关外包功能并能实时控制特定主要经济体的企业风险与享受知识产权利益的人一致。 【19】根据《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第9条,如果两家关联公司之间在使用或转让无形资产方面达成或施加的交易条件与独立企业之间达成的条件不同,此时,本应由企业之一获得但由于这些条件而无法获得的利润可以计入企业的利润并据此征税。跨国公司应确定其内部和外部许可与转让政策的一致性。关联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使用或转让也应遵循公平竞争的标准。涉及知识产权的转让定价应遵循与关联公司和独立第三方相同的标准。 ,应建立内部转让定价政策,并确保小组成员之间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关联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转让和许可,还必须建立完整的合同制度,并根据法律安排中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有关注册,授权协议,其他相关合同,其他显示合法所有权,合同中列出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包括关联公司规定的风险;确定关联公司之间的实际交易,避免基于没有经济实质的合同安排确定转让价格;合同约定的风险分配必须得到实际业务决策的支持,以确定合同的相关条款与企业的实际行为相一致,以便承担重大经济风险的实体可以承担知识产权开发的风险,增值,维护,保护和利用切实控制并具有承担风险的财务能力;跨国公司还应定期评估合同条款和集团内关联公司的实际执行情况。在关联公司之间建立标准化的合同系统和程序将有助于维持集团公司内部的一致性,尤其是在许可条款对于确定市场价格和证明市场公平竞争交易价格很重要时。该公司反对转让定价审计。根据OECD规则,当缺少书面条款或事实与合同的书面条款不一致并且无法提供补充证据时,
因此,关联公司最好能够以书面形式记录其关于重要知识产权分配的决定和意图。相关的证明文件应优选规定关联公司承担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责任,责任和权利,以及资金的生产,销售和分配,研发,维护和保护知识产权以及执行以下功能利用知识产权企业;最好根据集团成员的贡献以及相应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来描述跨国企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收益和支出如何分配;最好证明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此外,上述书面合同及其他文件和材料最好应在涉及关联公司开发,增值,维护,保护或利用知识产权的交易发生时或之前完成。这些证明文件可能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公共记录(例如专利或商标注册信息),邮件或其他地址簿,与企业内部交易有关的某些公共数据库,供参考的许可条款,根据证券部门的上市公司要求提交的合同材料应与合同和内部政策一致。为了符合税务报告的要求并为税务机关的转让定价审核做准备,跨国集团必须建立和完善认证文件的管理体系,并拥有足够的材料证明其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这一点很重要。交易。 ⒈“ G20税制改革风暴:跨国公司是敌人”资料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⒉“从自由贸易协定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避税问题”,朱一清,“电子知识产权”,2014(9): 72-78⒊“如何避免知识产权困境成为主流避税工具?”赖绍松税务律师网链接:⒋《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编辑:郑成思中国Yan师出版社1995年11月⒌在此在本段中,金融资产是指现金,资产工具,使用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及进行金融交易资产或负债的合同权利或义务,或金融衍生产品,例如债券,银行存款,股票,股票,远期合同,期货合约,掉期交易等
中国税收法律办公室⒐请参阅备忘录:参议员卡尔·莱文(D-Mich)在美国参议院常设委员会关于离岸利润转移和美国税法的调查–第2部分(苹果公司)面前的声明2013年5月21日⒑请参阅“星巴克如何避免《英国税收》⒒“国际税基划分视角下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张泽平,叶丽娜,《现代法律》,2016年3月,第1卷。 38,第2号⒓“成本分摊协议及其“发展现状””“外国税”,2012年第2期⒔“苹果公司将大量汇出海外利润,您有信号吗?”》陈俊超,“跨境金融监管”微信公众号⒕“苹果税收筹划案例分析”“侯璐说国际税收”微信公众号⒖德勤知识:什么是BEPS?为什么?它对您有何影响?》 Elken的博客链接: ⒗“离港框架,全球电话,您应该上岸吗?””“ Houlu说国际税收”微信公众号⒘“中国税收共享:三种典型的海外投资离岸结构”,中国税务律师事务所⒙“ Houlu说国际税收”微信公众号⒚OECD“确保转让定价结果匹配价值创造项目8-10行动计划” OECD 2015年版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中文版中国税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