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核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年度缴费记录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1。为了促进低碳生活和保护环境,本市将继续提供电子版的社会保险。 《 2018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表》(以下简称《声明书》)用于核实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北京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获取个人缴费信息表()下载,邮件接收,社会保险自助终端打印等方法。 2,2019年6月1日以后,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将开启电子对账单查询和打印功能;选择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与者可以通过注册的社会保障电子邮件地址进行查询并打印2018年对账单信息。人员范围:2018年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人员。 3。在2019年4月19日之前,通过您的单位或个人登录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对账单的方法,并于2018年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记录超过1一个月(含)以下人员将在2019年6月底之前收到北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对账单。4。被保险人获得对账单后,请在2018年检查其个人付款。如果有异议并经单位批准,请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将声明提交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代理(代理)以检查,修改或遵循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要求。 。 5。如果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关于支付基数存在争议,请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及时向社会保障机构报告或举报。 6。 2020年,该市将继续推广电子声明。如果被保险人确实需要邮寄纸质对账单,请通过组织进行更改;登录个人用户登录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选择邮寄方式获取对账单”下,选择“被保险人申报和更改个人信息”,如果未选中,将默认同意接受电子声明,特此宣布,北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