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家公司进行正常的买卖。我们是小型企业B,而供应商企业A和客户B是一般纳税人。当前的情况是,客户C每次获得我们发行给他的3%普通票时都无法扣除。即使我们要求税收系统开具3%的特殊发票,他也只能扣除一点入账。问题1:在上图中,如果我们发行3%的加税普通票(C只能抵消成本?),这三个ABC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多少?问题2:在相同情况下,如果我们要求税务代表签发3%的增税票(可以贷记C?),ABC分别应缴纳哪些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3:C公司建议我们让A直接向C发行增税票,C将扣除它。同时,我们将向C发行一张增值3,000元的软件服务费普通票。请问这种操作是否可行和存在?有什么风险。此外,如果这样做,ABC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多少?问题4:如果我们的公司B被提升为一般纳税人,我们可以开具17%的加税票。这三个新的ABC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多少?主要问题是关于避税。实际上,我认为这种情况的核心问题是主要客户C无法扣除投入,这可能导致该客户的流失,并且与公司A的关系很小。如果公司A与公司C直接相连根据公司C的建议,除非有其他限制,否则他们可能会完全绕开目标公司B自行开展这项业务。最合理的方法是升级一般纳税人。但是,并非所有行业都需要缴纳17%的税率。我不知道这个学科在哪个行业。如果您仅提供网络或软件服务,则可能只获得6%的批准。另外,实际增值税税率是一个动态值,除非只有很少的固定销售额,否则仍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主动控制。至于所得税,那是另一回事,与案件无关。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利润的进项税额调整计算得出的,因此无法计量。以增值税为例。假设公司A的购买价格为1000,并且获得17%的特殊票证。如果您获得代表/1。17 * 0。17-174。76 = 1278。23发行的3%的特殊机票,则如果您获得普通机票/ 1。17 * 0。17 = 1452。99,只要您仅开立3000的代理费,就可能会有风险逃税和客户流失。风险。如果B被确认为一般纳税人:A保持不变B应付账款(6000-3000)/1。17*0。17=435。90 C应付账款(-6000)/1。17*0。17=581。20